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quán)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quán) 公司股權(quán)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建設工程 » 合肥建筑工程律師案例 » 正文
(2017)皖01民終4027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日期:2020-05-12   閱讀:

審理法院: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17)皖01民終4027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

裁判日期:2017-08-30

審理經(jīng)過

上訴人安徽廣廈建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廣廈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劉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qū)人民法院(2016)皖0102民初120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上訴人訴稱

安徽廣廈公司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安徽廣廈公司的一審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一、一審中安徽廣廈公司同意對本案借款與劉俊的工程款進行抵銷,但劉俊應支付至2015年10月13日的利息,劉俊同意抵銷,但不同意支付利息,雙方在利息上存在高達500余萬元的巨大分歧,并未達成抵銷合意。二、本案為民間借貸糾紛,安徽廣廈公司提供了借據(jù)和雙方確認的《借款利息表》,借據(jù)中都清楚地注明了利息,劉俊也已簽字確認,利息應予以認定?!督杩罾⒈怼分小叭绻こ炭顩]有得到比例,應在此借支款中扣除”的記載,僅是劉俊的單方意思表示,而非雙方合意。就本案而言,在借據(jù)明確約定利息,劉俊也確認了的情況下,則無論工程款是否得到比例支付,均與本案無關。三、本案雙方在履行相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預支款和借款是區(qū)別處理的:預支款無論是以什么名義領取和發(fā)放,均沒有支付利息的約定,且已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作為工程款處理;而借款則明確約定應支付利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也未予處理。一審法院認定案涉522萬元屬于預支工程款,顯然與事實不符。(2015)廬民一初字第03667號民事判決及(2016)皖01民終1529號民事判決均已確認本案522萬元屬于借款,一審法院卻仍認定屬于建設工程中的預支款,顯然與生效判決認定的事實不符,嚴重錯誤,應予糾正。四、在安徽廣廈公司訴劉愛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未予認定的24.5萬元僅是訴請中一小部分,一審法院以偏概全,認為本案借款利息亦不應支持,顯然錯誤。五、一審法院雖名義上以民間借貸糾紛審理本案,但實質(zhì)上卻認為本案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并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進行審理,程序顯然錯誤。雙方間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已經(jīng)審結(jié),一審法院仍對本案雙方之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分析認定,違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則,顯然錯誤。

被上訴人辯稱

劉俊辯稱,安徽廣廈公司本就拖欠劉俊工程款,劉俊沒有理由以承擔高額利息為代價向安徽廣廈公司借款,雙方之間未達成借貸合意,安徽廣廈公司的訴訟主張無任何事實依據(jù)。在2014年2月4日之前,安徽廣廈公司拖欠劉俊工程款4796071元,本案所涉款項實際就是從安徽廣廈公司支取的工程款,并且款項劉俊沒有實際經(jīng)手,都是由安徽廣廈公司直接支付給工人和材料商,之所以出具借條寫明利息,完全是基于安徽廣廈公司的要求。劉俊在訴安徽廣廈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已經(jīng)將本案所涉的522萬元從安徽廣廈公司欠付的工程款總額中扣除,并在生效判決中予以確認?,F(xiàn)安徽廣廈公司向劉俊主張利息,明顯是為了獲得非法利益,應當予以駁回。

安徽廣廈公司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劉俊立即償還安徽廣廈公司借款本金522萬元,并支付利息5651010.03元(利息從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暫計至2016年2月18日,以后按此標準順延計算至款清之日止)。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09年4月10日,安徽廣廈公司與合肥經(jīng)濟學院就“合肥經(jīng)濟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擴建學生中心項目工程簽訂承包協(xié)議一份,約定由安徽廣廈公司承建合肥經(jīng)濟學院擴建學生中心項目工程。安徽廣廈公司承建上述工程后,將該項目全部工程交由其下屬的安徽廣廈建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廣廈二公司)施工、管理。2008年10月16日,安徽廣廈二公司與劉俊簽訂《項目工程經(jīng)濟承包協(xié)議》一份,雙方約定:安徽廣廈二公司將合肥經(jīng)濟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學生中心工程任務以包工包料形式發(fā)包給劉俊施工,該工程為7層,框架結(jié)構(gòu),擬定2008年10月20日開工,2009年8月20日竣工;劉俊應按照安徽廣廈二公司與廣廈公司簽訂的《項目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廣廈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全面履行承包方應承擔的責任。工程竣工后,劉俊負責辦理工程決算,收回全部工程款,向安徽廣廈二公司繳清各種稅費后,所得利潤和施工材料等均歸劉俊所有;結(jié)算方式及收費標準執(zhí)行安徽廣廈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安徽廣廈二公司按工程決算總造價收取劉俊綜合費;項目工程所有的收料單、人工借支條、工人工資表及一切開支發(fā)票,均報安徽廣廈二公司財務科做賬,如不及時報賬,稅務部門查賬、清賬,一切責任自負;工程上使用的各類材料,除建設單位直供的外,由劉俊自采,但主要材料必須經(jīng)安徽廣廈二公司認可;供貨商持劉俊開出的收料單到安徽廣廈二公司結(jié)賬,劉俊不得直接支付材料款。劉俊組織人員、設備進場施工。2009年9月1日,合肥經(jīng)濟學院實際使用涉案工程。在案涉工程交付后,劉俊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3年2月8日向安徽廣廈二公司出具借條、欠條或者填寫借款單、借支單,在廣廈公司支付材料款的收據(jù)上簽名,確認借安徽廣廈公司25筆款項522萬元。明細如下:1、2010年4月1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30萬元,月息2分;2、2010年6月13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10萬元,利息2分;3、2011年1月18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10萬元,息2%;4、2011年1月20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70萬元,月息2分;5、2011年1月26日借支單載明借支金額10萬元,利息2%;6、2011年1月27日借支單載明借支金額10萬元,息2%;7、2011年1月27日借款單載明金額15萬元,月息2%;8、2011年1月30日借支單載明金額70萬元,月息2%;9、2011年2月1日借條截明借款金額56萬元,月息2%(注:付張玉榮200萬元利息,2011年2.28止);10、2011年2月1日借條載明金額10萬元,利息2分;11、2011年3月30日借款單載明金額10萬元,借款用途“水泥款”,息2分;12、2011年10月17日材料款收據(jù)載明金額1萬元(注:收據(jù)上記錄的“付息2%”非劉俊本人筆跡);13、2011年10月23日借款單載明金額1萬元(注:該借款單上記載的“付息20%”非劉俊本人筆跡);14、2011年12月3日借款單載明金額44000元,借款用途“安慶”,月息2分;15、2011年12月25日借款單載明金額72000元,借款用途“安慶”,月息2%;16、2011年12月25日借款單載明金額1萬元(注:該借款單上記載的“付息2%”非劉俊本人筆跡);17、2012年1月18日欠條載明欠到陳慶傳面磚款134000元,利息2分(注:該欠條下方記載的“利息2.5%”非劉俊本人筆跡);18、2012年1月21日收據(jù),載明收砼款30萬元,付息2分(注:該收據(jù)下方記載的“付息2.5%”非劉俊本人筆跡);19、2012年1月21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50萬元,付息6%;20、2012年1月21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3萬元,付息2分;21、2012年1月21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10萬元,6%;22、2012年12月3日收據(jù)載明收砼款15萬元,付息2分(注:該收據(jù)下方記載的“付息2.5%”非劉俊本人筆跡);23、2013年2月6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35萬元,學生中心水電款,付息2分(注:該借條下方記載的“付息3分”非劉俊本人筆跡);24、2013年2月8日收據(jù)載明收砼款20萬元,付息2分;25、2013年2月7日借條載明借款金額30萬元,暫定8.5%。2015年8月30日,安徽廣廈二公司制作一份《劉俊借款利息表》,《借款利息表》載明上述25筆借款金額累計522萬元,根據(jù)上述利息標準計算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的利息為5126548元。劉俊在該表下方簽名時寫明“此借支款:如工程款沒有得到比例,應在此借支款中扣除此借支款利息情況屬實。”安徽廣廈二公司員工王萍代表單位對賬并在該表下方簽名。由于安徽廣廈公司欠劉俊工程款未按約支付,劉俊曾于2015年10月13日向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安徽廣廈公司在扣除已支付的上述522萬元款項后,還應支付其工程款13992638.85元及相應利息損失。該案審理期間,對于上述522萬元款項,劉俊主張無息抵作工程款,安徽廣廈公司不同意無息抵作工程款,若抵扣的前提是支付相應的利息,因雙方未就該筆款項達成抵銷合意,故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劉俊主張抵銷的522萬元款項未作處理。該院于2016年2月2日作出(2015)廬民一初字第03667號民事判決,認定工程總價款為39595967元,劉俊已從安徽廣廈公司領取工程款及材料款計21873080.04元;扣除劉俊應支付給安徽廣廈公司的綜合費2771717.69元(注:工程造價的7%,包括管理費和稅金)以及劉俊未主張的522萬元工程價款,判決安徽廣廈公司支付劉俊工程款9731169.30元,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六個月貸款基準利率標準支付逾期利息損失。安徽廣廈公司不服該判決,于法定期限內(nèi)提起上訴。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于2016年8月1日作出(2016)皖01民終152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合肥經(jīng)濟學院未按約支付工程款,安徽廣廈公司曾于2013年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合肥經(jīng)濟學院支付工程款50073100元及延期付款利息27416800元(2009年1月6日起計算至2013年3月10日,款清息止)。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于2013年9月22日作出(2013)合民一初字第0019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合肥經(jīng)濟學院支付安徽廣廈公司工程款50073068元,并自2012年9月1日起以50073068元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20%承擔違約責任。安徽廣廈公司不服該判決,向安徽省高級人法院提起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于2014年5月19日作出(2014)皖民終字第00038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工程總造價為124903068元,截止2012年2月4日,合肥經(jīng)濟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已支付廣廈公司工程款7423萬元,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涉工程實際施工人劉愛平自2009年1月23日至2012年1月曾多次向安徽廣廈二公司出具借條、欠條。安徽廣廈二公司于2014年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劉愛平返還借款1425000元并按照月利率2%支付自借款之日至款清之日的利息。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于2014年9月28日作出(2014)瑤民一初字第00302號民事判決,認定:安徽廣廈二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提供的10萬元借款原因為供水電工程款項,于2012年1月20日提供的24.5萬元借款實為大理石材料款,該款項確系用于工程款開支,且在該欠條、借條出具期間,雙方之間的工程款未結(jié)清,故對于安徽廣廈二公司主張的該部分借款及利息的請求不予支持。對于其余八筆共計105萬元,劉愛平稱均為安徽廣廈二公司向其支付的工程款,未提供證據(jù)證明,不予采信,應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該判決現(xiàn)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庭審后,雙方同意以安徽廣廈公司于本案中主張的522萬元款項抵銷廣廈公司尚欠劉俊的工程款522萬元。但安徽廣廈公司要求劉俊支付截止至2015年10月13日之前的利息,劉俊以該522萬元屬工程借支款,安徽廣廈公司未按約定的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為由不同意支付利息。

一審法院認為,本案審理中,雙方同意以安徽廣廈公司欠劉俊案涉工程施工款522萬元抵銷安徽廣廈公司于本案中主張的522萬元款項,雙方之間的協(xié)議,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予以確認。對于安徽廣廈公司主張的案涉522萬元款項自借款之日至2015年10月13日之前的利息,劉俊持有異議,認為本案雙方訟爭的款項屬于工程借支款,雙方對于利息的約定無效,不應支付廣廈公司利息。一審法院認為,依照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是指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往來。原告以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quán)憑證為依據(jù)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jù)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jù)證明債權(quán)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jù)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本案雙方訟爭的522萬元款項發(fā)生在廣廈公司將合肥經(jīng)濟學院學生中心工程發(fā)包給劉俊施工,劉俊施工完畢并將工程交付使用之后,根據(jù)雙方提供的借據(jù)、收款收據(jù)、民事判決書,結(jié)合劉俊于雙方結(jié)算時在《借款利息表》下方所寫的“此借支款:如工程款沒有得到比例,應在此借支款中扣除此借支款利息情況屬實”以及雙方的陳述,可以認定該款系用于支付工程施工中產(chǎn)生的材料、水電及相關費用,加之以借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是建筑行業(yè)的交易慣例,故該筆款項并非一般意義上的借款,應屬于建設工程施工中預支的款項。安徽廣廈公司提供的其他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主張,不予采信。安徽廣廈公司據(jù)以主張權(quán)利的《借款利息表》下方已載明如工程款沒有達到約定的比例,應在借支款中扣除。本案審理期間,劉俊主張廣廈公司未按約定的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截至2012年2月4日克扣其工程款4796071元,2012年2月4日之后亦未按約定的比例支付進度款,已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安徽廣廈公司雖不予認可,因合肥經(jīng)濟學院向廣廈公司支付每筆工程款的憑證均由該公司保管,一審法院責令其提供相應證據(jù)反駁,該公司一直未提供,因此產(chǎn)生的后果應由其自行承擔,故對劉俊主張的該節(jié)事實依法予以認定。根據(jù)約定,安徽廣廈公司欠付的到期工程款應從劉俊借支的案涉款項中扣除。并且生效的法院裁判文書已判決合肥經(jīng)濟學院自2012年9月1日起以50073068元為基數(shù)按照年利率20%承擔違約責任,安徽廣廈公司在欠付劉俊工程款的情形下,要求劉俊以借款的形式支取工程款并要求其自支取款項之日按照月利率2%、月利率2.5%、月利率6%、月利率8.5%的標準支付利息,顯然有違公平原則。另一審法院在審理因案涉工程產(chǎn)生的同類糾紛安徽廣廈二分公司訴劉愛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已判決其中的24.5萬元借款系用于工程款開支,且在該欠條、借條出具期間,雙方之間的工程款未結(jié)清,對于安徽廣廈二公司主張的該部分借款及利息的請求不予支持。本著同案同判的原則,對安徽廣廈公司主張的案涉款項的利息應不予支持。綜上,安徽廣廈公司要求劉俊支付因工程借支款產(chǎn)生的利息,無事實及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第一款、第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判決:駁回安徽廣廈建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本案一審案件受理費87030元,由安徽廣廈建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安徽廣廈公司二審期間提交如下證據(jù):安徽廣廈公司訴劉愛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二審庭審筆錄、劉愛平撤回上訴申請、送達回證等,加上一審時已提交的該案一審判決書、二審裁定書,證明在與本案案情相同的安徽廣廈公司訴劉愛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一審法院判決基本支持了安徽廣廈公司主張的本金和利息請求。劉俊質(zhì)證認為上述證據(jù)不屬于新證據(jù),本案中,安徽廣廈公司在拖欠劉俊工程款的情況下要求劉俊以借款方式借支款項,其訴請不應得到支持。

本院查明

本院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劉俊與安徽廣廈二公司簽訂《項目工程經(jīng)濟承包協(xié)議》,約定結(jié)算方式執(zhí)行安徽廣廈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即安徽安徽廣廈公司在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款后應當?shù)缺壤Ц督o劉俊或代其支付工人工資/材料款。按照建設單位向安徽廣廈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數(shù)額比例,截止2012年2月4日,安徽廣廈公司向劉俊少支付工程款479萬多元,同期安徽廣廈公司向劉俊出借款項422萬元,另自2012年9月1日起安徽廣廈公司即可要求建設單位支付全部工程款,經(jīng)生效判決建設單位按照年利率20%向安徽廣廈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則劉俊亦可要求安徽廣廈公司支付下欠全部工程款,此后安徽廣廈公司又向劉俊出借100萬元。安徽廣廈公司未能足額向劉俊支付工程款,而是在應支付工程款范圍內(nèi)又以借款方式向劉俊支付款項,以期獲得高額利息回報,此種行為有違誠信,且對相對方劉俊顯失公平,應得到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故對其要求劉俊支付高額利息的請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安徽廣廈公司向劉俊支付借款522萬元,同時其還欠付劉俊工程款,在劉俊訴安徽廣廈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劉俊就該522萬元同額工程款并未主張,兩者互付到期等額金錢債務,任何一方均享有抵銷權(quán),劉俊主張在本案中予以抵銷,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安徽廣廈公司的522萬元借款因劉俊行使抵銷權(quán)而歸于消滅,故其在本案中的訴請,本院依法予以駁回。

綜上所述,安徽廣廈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二審裁判結(jié)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二審案件受理費87030元,由上訴人安徽廣廈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人員

審判長王養(yǎng)俊

審判員欒蕾

審判員于海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書記員

書記員徐園園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張成龍律師
專長:建筑工程、行政訴訟
電話:13956970604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3956970604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