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綿陽市涪城區(qū)人民法院
審判人員:唐俊
案號:(2020)川0703民初3613號
案件類型:民事 裁定
審判日期:2020-06-16
案由: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審理經過
原告新會區(qū)古井泉語商行與被告四川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
原告訴稱
新會區(qū)古井泉語商行訴稱,1、請判令二被告向原告退還服務費30萬元,并賠償原告貸款成交費損失38500元;2、判令二被告并以338500元為基數,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解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款項實際退還之日的資金占用利息;2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被告廣州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系被告四川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四川博鰲公司”)的全資股東,持有該公司的100%的股份。
原與被告四川博鰲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簽訂三份《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
其中,編號為UTC-LH-HJY-JM1904-243的《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約定:被告為原告辦理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監(jiān)督評審、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試點標準和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準評審業(yè)務;服務費用為220000元,簽訂合同后5日內支付66000元,剩余款項154000元通過知商創(chuàng)新券方式支付。
編號為UTC-JG-HJY-JM1904-293的《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約定:被告為原告辦理武器裝備質量體系(國軍標)全包版資質、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二級資質、武器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認證A類資質、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資質業(yè)務;服務費用為390000元,簽訂合同后5日內支付117000元,剩余款項237000元通過知商創(chuàng)新券方式支付。
編號為UTC-ISO-HJY-JM1904-349的《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約定:被告為原告辦理匯桔云信息系統(tǒng)安全等級保護標準評審和匯桔云軟件能力成熟模型資質評審業(yè)務;服務費用為390000萬元,簽訂合同后5日內支付117000元,剩余款項237000元通過知商創(chuàng)新券方式支付。
同時,三份《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均約定服務期為1年。到期未能通過認證或認定的,被告四川博鰲公司退還全部費用。
簽訂《服務協(xié)議書》前,原告于2019年4月28日向被告四川博鰲公司支付了定金1萬元;簽訂了《服務協(xié)議書》后,被告于2019年4月30日向四川博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9萬元。為支付上述三份《服務協(xié)議書》及附件約定的尾款,原告與二被告關聯公司廣州知商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分別簽訂了編號為INNOVATE_1500000004400、INNOVATE_1500000004405、INNOVATE_1500000004404的《借貸服務信息合同》、《知商貸服務合同》,并向廣州知商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借款成交費和利息共計38500元。
現相關資質、標準無法完成認證。被告理應退還所有服務費用,并賠償原告損失。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貴院,請求支持原告訴求。
被告辯稱
四川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博鰲縱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未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本院認為
本院經審查認為,由于本案合同標的所涉知識產權歸屬條款的特殊性,本案系知識產權合同糾紛項下技術服務合同糾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三條“技術合同糾紛案件一般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贤屑扔屑夹g合同內容,又有其他合同內容,當事人就技術合同內容和其他合同內容均發(fā)生爭議的,由具有技術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焙汀端拇ㄊ「呒壢嗣穹ㄔ宏P于四川省各級法院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的規(guī)定》“二、中級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三)著作權案件、商標案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技術合同糾紛等知識產權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guī)定和指定,管轄專利糾紛、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的規(guī)定,本案應由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三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一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本案移送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審判人員
審判員 唐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書記員 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