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案再起波瀾,緣起2007年被查封而至今未被拍賣的財產(chǎn)。
吳英,浙江本色集團原董事長,因集資詐騙罪被最高法院發(fā)回重審,由死刑改判為死緩。近日,吳英及其本色集團向浙江金華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東陽市政府此前公告查封財產(chǎn)的行為違法。
據(jù)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師介紹,吳英在起訴書上指控,查封財產(chǎn)應是司法機關權屬范圍,但東陽市政府2007年越權發(fā)布公告,指使公安機關查封、扣押本色集團財產(chǎn),又不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導致財產(chǎn)無法公開拍賣,讓吳英償還債務的想法難以實現(xiàn)。
另據(jù)了解,金華市中級法院雖認為本色集團未被注銷,具備行政訴訟原告主體資格,有權利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因起訴書沒加蓋本色集團公司印章,所以未在法定時間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案件的焦點在于,本色集團的印章亦于2007年被東陽公安機關扣押,至今未能返還。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認為,在上述案件中,即便沒有公司印章,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有關利益方在具備一定條件后,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按照目前本色集團及吳英案各方關系,金華中級法院應對此立案。
按照浙江省高院2012年對吳英案所做的終審判決,吳英實際詐騙金額3.8億余元。而在案發(fā)時,她被查扣的個人和公司財產(chǎn)被估價為1.7億余元。這些資產(chǎn)以房產(chǎn)為主,目前已升值很多。
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吳英在獄中寫信表示,將窮盡一切辦法償還之前所欠債務。
吳英,浙江本色集團原董事長,因集資詐騙罪被最高法院發(fā)回重審,由死刑改判為死緩。近日,吳英及其本色集團向浙江金華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東陽市政府此前公告查封財產(chǎn)的行為違法。
據(jù)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師介紹,吳英在起訴書上指控,查封財產(chǎn)應是司法機關權屬范圍,但東陽市政府2007年越權發(fā)布公告,指使公安機關查封、扣押本色集團財產(chǎn),又不依法移送檢察院審查,導致財產(chǎn)無法公開拍賣,讓吳英償還債務的想法難以實現(xiàn)。
另據(jù)了解,金華市中級法院雖認為本色集團未被注銷,具備行政訴訟原告主體資格,有權利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因起訴書沒加蓋本色集團公司印章,所以未在法定時間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案件的焦點在于,本色集團的印章亦于2007年被東陽公安機關扣押,至今未能返還。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認為,在上述案件中,即便沒有公司印章,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有關利益方在具備一定條件后,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按照目前本色集團及吳英案各方關系,金華中級法院應對此立案。
按照浙江省高院2012年對吳英案所做的終審判決,吳英實際詐騙金額3.8億余元。而在案發(fā)時,她被查扣的個人和公司財產(chǎn)被估價為1.7億余元。這些資產(chǎn)以房產(chǎn)為主,目前已升值很多。
吳英父親吳永正表示,吳英在獄中寫信表示,將窮盡一切辦法償還之前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