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懲治偽造公司、企業(yè)印章等破壞營商環(huán)境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五
孫某良集資詐騙案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開始,孫某良負責管理成都兵哥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兵哥夢公司),并于2020年8月以6000元價格收購該公司,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將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認繳1.8億元。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孫某良在兵哥夢公司沒有實際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沒有盈利能力的情況下,對外謊稱兵哥夢公司由國企控股,具有資金實力,通過發(fā)放傳單、集中宣講、組織跟團旅游等方式開展宣傳,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集資。該公司通過與投資者簽訂《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權(quán)暨委托運營合同》《廣告?zhèn)髅巾椖亢匣飬f(xié)議》等協(xié)議,承諾月息3%,按月付息、到期返本,或辦理到期返本付息的“兵哥旅居”會員卡等方式,共向450余名社會公眾募集資金2014萬余元,集資款主要用于孫某良個人揮霍和還本付息,造成實際損失1673萬余元。
【處理結(jié)果】
2022年1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qū)分局以孫某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起訴。同年6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人民檢察院以集資詐騙罪對孫某良提起公訴。同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qū)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孫某良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上訴,2023年5月8日,二審維持原判對被告人孫某良的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