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庫編號2024-02-1-184-001
張某某強制猥褻案-利用網(wǎng)絡隔空猥褻的司法認定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6日,被告人張某某以持有被害人周某某(系化名,女,時年16歲)隱私部位視頻相威脅,迫使被害人與其網(wǎng)絡裸聊,并在視頻聊天過程中,讓被害人自慰供其觀看。次日,張某某再次要求被害人通過網(wǎng)絡視頻聊天方式自慰供其觀看未果,后被抓獲歸案。
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以(2021)京0115刑初166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張某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宣判后,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為滿足自己的性刺激,以威脅方式,強迫被害人自慰供其觀看,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張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裁判要旨
行為人通過網(wǎng)絡隔空猥褻,雖與被害人并無實際肢體接觸,但采用脅迫方式對未成年被害人進行精神強制,進而實施犯罪行為,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符合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猥褻行為,不論是在現(xiàn)實空間還是信息網(wǎng)絡空間,都應當貫徹從嚴懲處的方針,依法定罪處罰,體現(xiàn)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yōu)先保護。
關聯(lián)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
一審:北京市大興區(qū)人民法院(2021)京0115刑初1665號刑事判決(2021年12月31日)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