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貪污
案號 (2021)湘08刑終8號
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張定檢公訴刑訴〔2020〕185號起訴書指控原審被告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犯貪污罪一案,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湘0802刑初194號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不服,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1年3月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羅樹中、檢察官助理唐曉紅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覃某端及其辯護人鐘波、上訴人劉某清及其辯護人鐘山、上訴人覃某龍及其辯護人向波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分別擔任教字埡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和居委會秘書期間協(xié)助政府從事土地征收、征用補償費用的管理。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在覃某端向葉某的提議下,在張家界市城區(qū)××路××茶樓內(nèi)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伙同葉某、周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商議,決定在規(guī)劃紅線以內(nèi)虛構土地面積,通過由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zhí)峁┍徽鞯貙ο竺麊魏蜕矸菪畔⒑筇摌嬚鞯匮a償明細表等資料的方式騙取征地補償款,并確定了分配方式。覃某端提供了其女兒覃某2、妻子熊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劉某清提供了其妻子全某和妹妹劉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覃某龍?zhí)峁┝似涓赣H覃某1和母親呂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葉某、周某等人使用覃某端等三人提供的資料虛構了覃某2等六人的征地補償資料。覃某端等三人分別代替各自的親屬在補償資料上簽名后,覃某端、劉某清在六人的征地及附著物摸底登記表上的村(居)負責人一欄簽字。2015年9月10日,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征地拆遷部根據(jù)虛構的征地補償資料向覃某2賬戶轉(zhuǎn)入4.437萬元,熊某賬戶轉(zhuǎn)入4.743萬元,全某賬戶轉(zhuǎn)入4.488萬元,劉某賬戶轉(zhuǎn)入4.692萬元,覃某1賬戶轉(zhuǎn)入4.794萬元,呂某賬戶轉(zhuǎn)入4.386萬元,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等人共計騙取了征地補償款27.54萬元,各分得人民幣9.18萬元。2019年9月18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接受監(jiān)察機關一般性詢問中,主動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2019年9月23日,劉某清向永定區(qū)紀委監(jiān)委退繳贓款6.3萬元;2019年9月24日,覃某端、覃某龍向永定區(qū)紀委監(jiān)委分別退繳贓款6.63萬元、6.68萬元。2020年6月17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審查起訴階段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上述犯罪事實有到案情況說明、戶籍資料、扣押決定書、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被告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的供述等證據(jù)證明。據(jù)此,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一、被告人覃某端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二、被告人劉某清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三、被告人覃某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四、對被告人覃某端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五、對被告人劉某清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六、對被告人覃某龍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上訴人覃某端及其辯護人提出:覃某端于案發(fā)后主動向永定區(qū)監(jiān)察委投案自首,主動退出贓款,自愿認罪認罰,原審判決量刑過重,覃某端符合從輕處罰及適用緩刑的條件,請求二審改判。
上訴人劉某清及其辯護人提出:劉某清自始至終認罪,具有自首和從犯情節(jié),二審期間已經(jīng)退繳剩余贓款,且自愿認罪認罰,永定區(qū)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同意對劉某清適用緩刑,請求二審改判對劉某清適用緩刑。
上訴人覃某龍及其辯護人提出:覃某龍在本案中具有自首、從犯法定減輕情節(jié),自愿認罪認罰,在二審期間積極退繳剩余贓款,請求二審法院采納永定區(qū)監(jiān)察委和永定區(qū)檢察院提出的適用緩刑的建議,改判對覃某龍適用緩刑。
湖南省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的出庭意見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三上訴人在原審中雖然有認罪表現(xiàn),但在一審時沒有全部退贓,鑒于二審期間三人均已退繳全部贓款,建議二審對三名上訴人從寬處罰。
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時任教字埡居委會黨支部書記覃某端、居委會主任劉某清和居委會秘書覃某龍協(xié)助教字埡鎮(zhèn)政府從事土地征收工作。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覃某端向黔張常鐵路張家界永定段教字埡鎮(zhèn)片區(qū)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副組長葉某(另案處理)提議虛報土地面積騙取征地補償款用于征地拆遷工作組消費開銷和居委會干部的“辛苦費”,葉某予以同意。隨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永定區(qū)××路××茶樓內(nèi)與葉某、周某(另案處理)等人共同商議,決定將原規(guī)劃紅線以內(nèi)征地后剩余的土地面積,通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zhí)峁┍徽鞯貙ο竺麊魏蜕矸菪畔?,虛構征地補償明細表等資料的方式騙取征地補償款,并確定了分配方式。覃某端提供了其女兒覃某2、妻子熊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劉某清提供了其妻子全某和妹妹劉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覃某龍?zhí)峁┝似涓赣H覃某1和母親呂某的身份信息等資料。葉某、周某等人使用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zhí)峁┑馁Y料偽造了覃某2等六人的征地補償資料。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分別代替各自的親屬在偽造的征地補償資料上簽名,覃某端、劉某清在偽造的覃某2等六人征地及附著物摸底登記表上的村(居)負責人一欄簽字。2015年9月,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等人共計騙取征地補償款人民幣27.54萬元。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各分得人民幣9.18萬元。
2019年9月18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接受監(jiān)察機關一般性詢問中,主動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分別向永定區(qū)紀委監(jiān)委退繳贓款人民幣6.63萬元、6.3萬元、6.68萬元。
另查明,二審期間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分別退繳贓款人民幣2.55萬元、2.88萬元、2.5萬元。
上述事實有下列查證屬實的證據(jù)證明:
1.《關于被調(diào)查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到案經(jīng)過情況說明》證明,2019年9月18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接受監(jiān)察機關一般性詢問中主動交代了其伙同葉某等人騙取黔張常鐵路征地補償款的事實。
2.《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個人基本情況及任職情況證明》、《關于給予覃某端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關于給予劉某清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關于給予覃某龍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證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的任職情況和處分情況。
3.戶籍資料證明,案發(fā)時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系成年人,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4.《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覃某端辭去區(qū)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區(qū)六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第七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永定區(qū)第七屆人大代表名冊證明,覃某端辭去張家界市永定區(qū)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情況。
5.《關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涉嫌貪污犯罪一案提出從寬處罰建議的請示的復函》、《關于對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涉嫌貪污罪一案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證明,經(jīng)張家界市監(jiān)察委員會同意,對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從輕處罰。
6.扣押決定書、扣押款物文件清單、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湖南省非稅收入電子繳款收據(jù)證明,2019年9月23日,劉某清向永定區(qū)紀委監(jiān)委退繳贓款6.3萬元;2019年9月24日,覃某端、覃某龍向永定區(qū)紀委監(jiān)委分別退繳贓款6.63萬元、6.68萬元。2021年2月8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分別退繳贓款2.55萬元、2.88萬元、2.5萬元。
7.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的懺悔書證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對此次伙同他人套取征地補償款的認識。
8.《關于印發(fā)<教字埡鎮(zhèn)黔張常鐵路“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張常鐵路永定區(qū)教字埡段征地拆遷工作實施方案》證明,成立黔張常鐵路教字埡段項目指揮部,葉某為專干,成立了葉某、盧某、廖某、周某等為成員的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包含補償款的發(fā)放。明確了鎮(zhèn)、村干部要做好征地拆遷協(xié)助工作,確定沿線各村(居)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教字埡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和主任協(xié)助政府從事土地征收。
9.銀行日記賬證明,自2015年以來,區(qū)財政局撥往教字埡鎮(zhèn)教字埡居委會、禹溪村、涼水井村的相關財務情況。
10.黔張常鐵路項目部2015年9月30日第126、127號記賬憑證、黔張常鐵路建設項目補償明細表、黔張常鐵路征地及附著物摸底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中國建設銀行個人活期復印件、中國建設銀行網(wǎng)上銀行電子回單證明,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zhí)峁┝诵苣场Ⅰ?、全某、劉某、覃某1、呂某等六人的身份信息虛構征地騙取土地征地補償款;2015年9月10日,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征地拆遷部向覃某2賬戶轉(zhuǎn)入土地補償款44370元,熊某賬戶轉(zhuǎn)入土地補償款47430元,全某賬戶轉(zhuǎn)入44880元,劉某賬戶轉(zhuǎn)入46920元,覃某1賬戶轉(zhuǎn)入47940元,呂某賬戶轉(zhuǎn)入43860元。覃某端、劉某清在六人的征地及附著物摸底登記表上的村(居)負責人一欄簽字。
11.關于教字埡鎮(zhèn)黔張常鐵路征地情況的有關數(shù)據(jù)證明,黔張常鐵路教字埡鎮(zhèn)擬征地告知書發(fā)布征地共計276.801畝,實際造冊補償征地面積336.854畝。
12.黔張常鐵路教字埡鎮(zhèn)段教字埡居委會用地設計紅線圖證明,虛報的征地補償面積不在黔張常鐵路在教字埡鎮(zhèn)教字埡居委會征地時紅線規(guī)劃用地圖內(nèi)。
13.證人葉某的證言:2015年7、8月份的一天,葉某、盧某、周某、廖某丈量收工后,覃某端提出他們居委會還有未被丈量的土地,要造到他們居委會的名下,套點錢出來處理他們工作中一些不好報賬的費用,到時候也會感謝我們,周某當時同意了。大概過了個把月左右,覃某端約我、周某、盧某、羅賢忠、廖某、劉某清、覃某龍一起到168茶樓,人到齊后,覃某端就提出來要虛造一部分面積到他們居委會的村民名下,套出來的錢用于處理居委會不好報賬的各種費用,當時沒人反對。覃某端就說到時候不會讓我們白跑,會感謝我們的。因為商量的時候講可以給我們教字埡片區(qū)征拆工作組的成員每人分錢,我一想多多少少可以分得點,一時貪心作祟,就同意了,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征地拆遷工作隊與村干部一起吃飯、唱歌,確實產(chǎn)生了一些費用,所以我就同意了套取征地補償款。商量好之后,覃某端、覃某龍、劉某清提供虛造人員的名單,后面的情況我不清楚,應該是羅賢忠制作的表。后面居委會的干部沒有給我給過錢,是否給周某、廖某等人錢我也不知道,這筆錢在村里怎么用的我也不清楚。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44370元、熊某47430元、全某44880元、劉某46920元)、127號(覃某147940元、呂某43860元)憑證及相關材料是我們造假報的虛假補償,補償表上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各自簽上的名字。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自己造的,是沒有現(xiàn)場的虛造的繪圖,這部分補償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
14.證人周某的證言: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葉某叫我去××路××茶樓去商量一下教字埡居委會套取補償款的事情,我到了之后看到有葉某、盧某、羅賢忠、廖某在場,后來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也來了。然后葉某就講居委會的土地丈量工作結束了,紅線內(nèi)土地丈量面積除開老百姓的面積外應該還剩有部分面積,居委會在丈量期間接待工作人員產(chǎn)生了一些費用不方便報銷,可以通過偽造補償表的方式把錢套出來,一部分可以解決居委會的接待費用,一部分給居委會的干部搞辛苦費,因為禹溪村、涼水井村都是這么干的,所以也就同意了。然后葉某就叫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zhí)峁┟麊危R某叫羅賢忠按照名單造補償表,廖某負責作圖。補償表造好后,我們就簽字了,具體造在哪些人名下的,造了多少記不清楚了,之后我就沒管了,按慣例應該是葉某負責后續(xù)的操作。造表的時候,葉某、盧某等人講過錢套出來后一部分解決居委會接待費用,一部分給居委會干部,但具體怎么分配的我不清楚,我沒從中得到好處,至于葉某和其他人有沒有得到好處我也不清楚。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44370元、熊某47430元、全某44880元、劉某46920元)、127號(覃某147940元、呂某43860元)憑證及相關材料是我們造假報的虛假補償,補償表上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各自簽上的名字。是我們從教字埡居委會虛構出來的征地補償面積,這部分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自己造的,是沒有現(xiàn)場的虛造的繪圖。
15.證人盧某的證言: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葉某叫我去子午路上168茶樓商量一下教字埡居委會征地拆遷工作的事情,隨后我就趕到168茶樓,當時葉某、周某、羅賢忠、廖某都在場,一會兒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也相繼來了。人到齊后,葉某就講教字埡居委會的征地拆遷工作結束了,除開老百姓的征地外,紅線內(nèi)還剩下了一些面積,我們把這剩下的面積通過偽造補償表的方式將補償款套取出來,一部分解決這段時間我們工作中的開銷,剩余的錢居委會的干部每人分點辛苦費。大家都同意這么搞,我們就按照之前的涼水井村、禹溪村的方式一樣,居委會干部提供名單,國土局負責造表,畫圖,我們負責人在補償表上簽字,后面的事我就沒管了,具體造了多少我也不清楚。因為居委會套取出來的錢比較少,當時商量的時候,沒有講要給我們分錢,但是在2015年春節(jié)前一天,覃某龍給我送了5000元現(xiàn)金,我不清楚這個錢是不是從套取的補償款里給我分的。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熊某、全某、劉某)、127號(覃某1、呂某)憑證及相關材料,補償表上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各自簽上的名字。都是我們從教字埡居委會造出來的征地補償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自己造的沒有現(xiàn)場的假圖。
16.證人廖某的證言: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葉某叫我去168茶樓說一下關于占地的事情,我過去后在場的還有葉某、周某、盧某、羅賢忠、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我當時聽到葉某說村里面工作辛苦了,給他們撥點經(jīng)費,村里面就到旁邊打和聲,周某就說干的。葉某就提出從征地補償里面出,給村里幾個人造點面積,村里就提供名字,因為可以給我們教字埡片區(qū)征拆工作組的成員每人分錢,我一想多多少少可以分得點,一時貪心作祟,就同意了。我記得給居委會的是20多萬元,當時他們沒有說這筆錢怎么分,也沒說要給他們返錢,隨后我們就在茶樓里面把征地補償表按照村里提供的名字造好了,并在上面簽了字。后面居委會的干部沒有給我給過錢,是否給他們給錢我就不知道了,關于這筆錢在村里怎么用的我也不清楚。這次虛套的錢總共275400元。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熊某、全某、劉某)、127號(覃某1、呂某)憑證及相關材料是我們造假報的虛假補償,補償表上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各自簽上的名字。我們從教字埡居委會虛構出來的征地補償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自己造的沒有現(xiàn)場的虛造的繪圖。
17.證人覃某2的證言:自己在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征地拆遷過程中沒有田地被征收,其父親覃某端大概有5000多元的補償。2015年下半年的時候,黔張常鐵路在教字埡居委會搞征地,覃某端用覃某2的身份證復印件在建設銀行辦了一張卡,但是沒有告訴覃某2,覃某2當時在浙江打工。2019年9月24日左右,覃某端喊覃某2陪他一起去子午路建設銀行取了4萬多元錢,這時覃某端才告訴覃某2,這是黔張常鐵路給村里撥的工作經(jīng)費,覃某2當時以為是給村里過一下賬,但具體是干什么的就不清楚了。
18.證人熊某的證言:熊某家只有一塊柑桔地被征收,補了5000多元,其名下47430元及覃某2名下44370元征地補償款是假的。劉某清、覃某龍家沒有征收。
19.證人呂某的證言:呂某家沒有土地征收,包括兒子覃某龍、愛人覃某1名下都沒有被征收的土地,其名下43860元及覃某1名下47940元征地補償款是虛假的。劉某清家沒有征收,覃某端家有沒有不清楚。
20.證人覃某1的證言:覃某1家沒有土地征收,包括兒子覃某龍、妻子呂某名下都沒有被征收的土地,其名下47940元及呂某名下43860元征地補償款是虛假的,相關憑證上的資料都不是本人簽的字。劉某清家沒有征收,覃某端家有沒有不清楚。
21.證人全某的證言:全某家在黔張常鐵路沒有征收補償,其名下44800元征地補償是假的。劉某嫁出去后教字埡的田地就取消了,沒有征收補償,其名下46920元是假的,覃某2、熊某、覃某1、呂某名下的征地補償款都是虛假套取的。覃某端家有2分田,覃某龍家沒有。
22.證人劉某的證言:劉某在教字埡的田地已經(jīng)被取消了,沒有征收,其名下46920元征地補償款是劉某清和指揮部的人虛假套取的。
23.覃某端的供述與辯解: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我給葉某、盧某等領導提出,在征收范圍內(nèi),除開老百姓征地外,紅線圖預算面積內(nèi)剩下的能不能考慮給我們村干部從中搞一定的辛苦費,當時葉某幾個領導就講干的。后面有一天葉某通知我、劉某清、覃某龍到××路××茶樓商量怎么搞。我們到了之后,葉某、盧某、周某、廖某、羅賢忠都在了,葉某、盧某就提出由我、覃某龍、劉某清以家屬或信得過的親屬名字將紅線內(nèi)預算的實際面積外剩下的面積,通過造表征收這些田土把相對應的補償款套取出來。我就講我們也是懂分寸的,到時候我們會請領導們吃飯放松一下的。大家商量一致后,葉某他們就喊我們?nèi)齻€每人報兩個名字,用于造征收補償表,我報的熊某、覃某2,覃某龍報的呂某、覃某1,劉某清報的全某、劉某,盧某就喊羅賢忠造表,造好表喊我們簽字,六個人名下每人四萬多元,總共有27萬余元,我們提供了相關賬戶及身份證。過了個把月,虛造的補償款下來了,我們?nèi)怂懔艘幌拢埲~某、盧某等人吃喝、唱歌娛樂有將近9萬元的開支,我們每人出了近3萬元,剩下6萬多我們自己拿了,沒有給葉某、盧某他們分錢。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熊某、全某、劉某)、127號(覃某1、呂某)憑證及相關材料是我們造假報的虛假補償,補償表上工作人員廖某、制表羅賢忠、組長盧某、片區(qū)指揮部葉某、監(jiān)督周某這些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各自簽上的名字。這些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自己造的,都是沒有現(xiàn)場的虛造的,不在紅線圖內(nèi)。劉某清、覃某龍、劉某家里都沒有土地征收,自己家有一分柑桔地被征補了5000多。
24.劉某清的供述與辯解: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覃某端叫我送一份資料到鳳灣附近的168茶樓,順便和葉某商量一下關于我們居委會里面土地征收的事情。我到了之后發(fā)現(xiàn)除了葉某、覃某端、覃某龍外還有周某、盧某、羅賢忠、廖某。周某、葉某作為領導就說紅線內(nèi)除了老百姓的實際土地外還剩下的有一部分面積,可以把剩下的這一部分面積通過造表的方式套取出來,一是解決居委會一些不好處理的開支,二是給我們居委會的人搞辛苦費和工作經(jīng)費,大家都同意了。葉某要求我們居委會提供名單,我們就提供了全某、劉某、熊某、覃某2、覃某1、呂某的名字,盧某、羅賢忠、廖某就造表作圖,做好后叫我們簽字,六個人一共造了27萬余元。簽完字后關于這個錢怎么分配,周某、葉某作為領導提出按兩股分,一部分用于解決居委會一些不好處理的開支,另一部分作為我、覃某端、覃某龍的辛苦費。過了一段時間,錢打到我們提供的賬戶上,三人共計27萬余元,除去之前請周某、葉某等人吃喝的開支每人出了近3萬元錢,我們每人分6萬多元。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熊某、全某、劉某)、127號(覃某1、呂某)憑證及相關材料是我們造假報的虛假補償,補償表上都是我們村里面的人和他們一起商量好了之后簽上的名字。這部分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虛構出來的,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我們商量好后在賓館或者茶樓里面造的,都是虛造的沒有現(xiàn)場的,不在紅線圖內(nèi)。自己和覃某龍家都沒有土地被征收,覃某端家里好像有2分田征收了。
25.覃某龍的供述與辯解:2015年6月的一天,覃某端打電話叫我去居委會會議室,我到了之后,除了我和覃某端以外,劉某清也在,覃某端給我說,要我從征地款中套取出來一部分錢,用于解決村里一些不好報賬的開支及征地拆遷工作人員的招待費,我聽了后表示同意。半個月后,覃某端叫我到168茶樓說有事情商量,我到了之后看到在場的有覃某端、劉某清、葉某、盧某、廖某還有幾個人我不認識。葉某就說紅線內(nèi)除了老百姓的實際土地外還剩下的有一些,把剩下的面積通過虛假造表的方式套取出來,套出來的錢可以用來支付居委會不好處理的開支,指揮部工作人員的接待費,剩下的就給我們居委會的人搞辛苦費。我就同意了,當時他們喊我們在征地補償表上簽名,我就簽了我父親覃某1和母親呂某的名字,覃某端簽的是他妻子熊某和女兒的名字,劉某清簽的他妻子全某和妹妹的名字。過了一段時間,虛造的補償款下來了,覃某1和呂某的賬上各自有4萬多,加起來有9萬多元。我們?nèi)齻€人加起來總共27萬多元,我們?nèi)司蜕塘?,把村里各自?jīng)手的賬各自還一下,再請葉某他們幾個領導吃喝唱歌,剩余的錢我們?nèi)齻€人就平分。自己跟父母都沒有土地被征收。黔張常鐵路永定段協(xié)調(diào)指揮部2015年9月30日126號(覃某2、熊某、全某、劉某)、127號(覃某1、呂某)憑證及相關材料是虛假補償,使我們商量好之后造假報的,補償表上都是我們商量好了之后簽上的名字。從我們教字埡居委會虛構出來的征地補償面積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不在紅線圖內(nèi),憑證后面附的繪圖也是沒有現(xiàn)場的虛造的繪圖。
26.湖南錦誠聯(lián)合會計師事務所湘錦誠會鑒字[2019]第012號會計鑒定書、湘錦誠會鑒字[2020]第002號補充報告、鑒定意見通知書證明,2015年9月覃某端、覃某龍和劉某清等伙同他人通過以“村干部及其親屬的名義虛報土地征收面積”的方式取得黔張常鐵路張家界永定段土地征收補償款資金合計金額27.54萬元,其中覃某端取得資金9.18萬元,退回資金6.63萬元;覃某龍取得資金9.18萬元,退回資金6.68萬元;劉某清取得資金9.18萬元,退回資金6.3萬元;未退回資金7.93萬元。
上述證據(jù)取證程序合法,內(nèi)容客觀真實,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jù)鏈條,能夠證明本案的事實,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上訴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利用協(xié)助教字埡鎮(zhèn)政府從事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便利,伙同國家工作人員,采取虛構事實偽造資料的方式騙取征地補償款,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覃某端提起犯意,參與商議并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征地補償款,其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劉某清、覃某龍參與商議,聽從葉某、覃某端等人安排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補償款,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關于上訴人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及其辯護人請求對三人宣告緩刑的意見。經(jīng)查,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在監(jiān)察機關立案調(diào)查前,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到案后積極退繳贓款,至二審開庭前三人已將全部贓款退繳完畢,且當庭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鑒于二審期間,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積極退繳贓款,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xiàn),且經(jīng)張家界市永定區(qū)司法局調(diào)查評估,宣告緩刑對三人各自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對檢察機關提出對三位上訴人從寬處罰的意見以及三位上訴人和辯護人請求宣告緩刑的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根據(jù)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所作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但基于二審期間出現(xiàn)新的量刑情節(jié),本院依法對覃某端、劉某清、覃某龍的量刑予以改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四條、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維持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2020)湘0802刑初194號刑事判決第一、二、三項的定罪部分及第四、五、六項,即:一、被告人覃某端犯貪污罪;二、被告人劉某清犯貪污罪;三、被告人覃某龍犯貪污罪;四、對被告人覃某端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五、對被告人劉某清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六、對被告人覃某龍違法所得人民幣9.18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二、撤銷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2020)湘0802刑初194號刑事判決第一、二、三項的量刑部分,即:一、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二、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三、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三、上訴人覃某端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罰金已繳納)
四、上訴人劉某清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罰金已繳納)
五、上訴人覃某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罰金已繳納)
(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壯曉陽
審判員 陳 明
審判員 涂明珠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劉少廷
書記員龔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