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審判參考》(2004年第2輯,總第37輯)
[第285號]董博等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案-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中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
[第286號]汪照洗錢案-洗錢罪主觀明知要件的理解與認定
[第287號]中國包裝進出口陜西公司、侯萬萬騙取出口退稅案-“明知他人意欲騙取出口退稅款”的司法認定
[第288號]陸劍鋼等搶劫案-入戶搶劫中“戶”的理解與認定
[第289號]劉群、李國才搶劫、詐騙案-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犯罪分子一般不應適用死刑立即執(zhí)行
[第290號]向靈、劉永超挪用資金、職務侵占案-吸收犯的具體認定
[第291號]章國新破壞生產經營案-為中大獎竊取搖獎專用彩球并改變其重量行為的定性
[第292號]胡滋瑋貪污案-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
[第293號]張金康、夏琴私分國有資產案-如何區(qū)分變相輯體私分國有資產犯罪與違反財經紀律超標準、超范圍發(fā)放獎金、福利等行為的界限
[第294號]龔曉玩忽職守案-瀆職犯罪的因果關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