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西安市新城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4)新民初字第00939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4-07-03
審理經過
本院在審理原告呂文斌訴被告陜西景輝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陜西長樂旅游汽車公司拆遷安置糾紛一案中,原告呂文斌于2014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原告自愿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許原告呂文斌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550元減半收取775元,由原告呂文斌承擔。
審判人員
審判長陳輝
代理審判員侯娟
人民陪審員王文麗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
書記員
書記員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