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南陵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4)南民一初字第01883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4-11-07
審理經過
原告蕪湖市晨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被告楊春芳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原告申請撤回對被告楊春芳的起訴。經審查,原告的撤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本院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許原告蕪湖市晨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和撤回對被告楊春芳的起訴。
審判人員
審判員苗林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書記員
書記員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