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 公司股權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5)灌刑初字第00099號開設賭場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日期:2022-10-07   閱讀:

審理法院: 灌云縣人民法院
案  號: (2015)灌刑初字第00099號
案件類型: 刑事
案  由: 開設賭場罪
裁判日期: 2015-04-29

審理經(jīng)過
灌云縣人民檢察院以灌檢訴刑訴(2014)53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犯開設賭場罪,于2015年3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灌云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丁紅霞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

一審請求情況
灌云縣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4年5月至8月2日,被告人陳某1先后租用嚴某、屈某的水泥船,在灌云縣五圖河楊集段河面船上開設賭局,組織他人進行賭博,并從中抽頭獲利人民幣60萬元以上。其中被告人嚴某、屈某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將船租給陳某1使用,并從中非法獲利;被告人金某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然幫助抽頭,并從中非法獲利;被告人陳某乙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然幫助抽頭,并負責保管抽頭款,從中非法獲利;被告人陳某甲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然幫助接送人員及站崗放哨,從中非法獲利;被告人潘某、吳某甲、吳某乙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然幫助站崗放哨,從中非法獲利;被告人李某明知陳某1開設賭場,仍然幫助陳某1開車接送到賭場,并負責站崗放哨,從中非法獲利。

2014年2月至3月間,被告人陳某甲在灌云縣五圖河楊集鎮(zhèn)利華橋南段河面船上,為劉某乙(已判判)開設的賭局負責碼牌,并從中獲利。

為證明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公訴機關提供了相應的證據(jù)。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的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均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對起訴指控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均末提出辯解。

本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

2014年6至7月底,被告人陳某1先通過嚴某租用田某的水泥船,后又租用屈某的水泥船,在灌云縣楊集鎮(zhèn)境內(nèi)五圖河河面船上與他人開設賭場,每次組織二、三十人,用麻將以“二八杠”或“斗牛”形式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人民幣60萬余元。其中,被告人陳某甲在陳某1等人開設的賭場中,幫助接送參賭人員,并負責站崗放哨,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2萬余元;被告人李某在陳某1等人開設的賭場中,專職接送陳某1往返于賭場,并負責站崗放哨,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2萬余元;被告人金某在陳某1等人開設的賭場中,幫助抽頭,并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2萬余元;被告人陳某乙在陳某1等人開設的賭場中,幫助抽頭及保管抽頭款,并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2萬余元;被告人嚴某明知陳某1是開設賭場,仍從中幫助協(xié)調田某的水泥船給陳某1開設賭場,并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0.3萬元;被告人屈某明知陳某1是開設賭場,仍將其水泥船租給陳某1開設賭場,并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1.8萬元;被告人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在陳某1等人開設的賭場中,幫助站崗放哨,被告人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從中各非法獲利人民幣0.3萬元。

2014年2月至3月間,被告人陳某甲在灌云縣楊集鎮(zhèn)利華橋南段五圖河河面船上,在劉某乙(已判判)開設的賭局上負責碼牌,并從中獲利人民幣0.3萬元。

被告人嚴某、陳某乙、陳某甲、金某、陳某1,分別于2014年9月12日、15日、19日、26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均已退出各自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嚴某、金某、陳某乙、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未到庭證人王某甲、尹某、史某、田某、劉某甲、王某乙、吳某丙、劉某乙、楊某、屈某、李某的證言,辯認筆錄,生效刑事判決書、釋放證明書,退贓收據(jù),發(fā)破案報告,抓獲經(jīng)過,戶口證明等證據(jù)證實,足以認定。

關于公訴機關認定被告人李某自首,經(jīng)查,從公訴機關庭審中出示的公安機關抓獲經(jīng)過及第一次訊問材料,均反映被告人李某系被抓獲后傳喚到案的,故對其自首本院不予認定。但被告人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為坦白。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李某、陳某乙、金某、潘某、嚴某、吳某甲、吳某乙開設賭場,并從中獲利,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屬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李某、陳某乙、金某、屈某屬情節(jié)嚴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李某、陳某乙、金某、潘某、嚴某、吳某甲、吳某乙犯開設賭場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未指控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李某、陳某乙、金某、屈某屬情節(jié)嚴重不當,應予糾正。被告人陳某1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又故意犯罪,且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金某曾二次被刑事處罰,本院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陳某1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陳某甲、屈某、李某、陳某乙、金某、潘某、嚴某、吳某甲、吳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從犯,本院均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陳某乙、金某、嚴某犯罪后,均能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均系自首,本院均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屈某、李某、潘某、吳某甲、吳某乙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均屬坦白,本院均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金某具有立功情節(jié),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1、陳某甲、屈某、李某、陳某乙、金某、潘某、嚴某、吳某甲、吳某乙均已退出各自違法所得,本院均酬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屈某曾因犯開設賭場罪,被處以刑罰,并適用緩刑,其在判決宣告前及判決宣告后的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持續(xù)犯罪,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shù)罪并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屈某漏罪不當,應予糾正。被告人潘某曾因犯開設賭場罪,被處以刑罰,并適用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發(fā)現(xiàn)其在判決宣告前還有開設賭場罪沒有判決,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shù)罪并罰。本案被告人潘某、嚴某、吳某甲、吳某乙犯罪情節(jié)輕微,且有悔罪表現(xiàn),并經(jīng)社區(qū)矯正機關調查沒有再犯罪危險,適用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本院決定均對其依法適用緩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三款、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三款和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撤銷江蘇省灌云縣人民法院(2014)灌刑初字第0224號刑事判決書主文中的第四項,對被告人屈某的緩刑部分;第五項,對被告人潘某的緩刑部分。

二、被告人陳某1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29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三、被告人陳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四、被告人屈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與前罪刑罰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六千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期間取保候審的刑期的終止日順延。即自2014年3月13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罰金16000元,已繳納8000元,余款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五、被告人李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期間取保候審的刑期的終止日順延。即自2014年8月2日起至2016年2月7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六、被告人陳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26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七、被告人金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主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26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nèi)繳納)。

八、被告人潘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與前罪刑罰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九、被告人嚴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十、被告人吳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十一、被告人吳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十二、被告人陳某1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00元,被告人陳某甲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屈某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18000元,被告人李某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12000元,被告人陳某乙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金某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潘某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嚴某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吳某甲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吳某乙涉案違法所得人民幣3000元(上述款項均現(xiàn)存于灌云縣公安局罰沒款專用賬戶),均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本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吉建平

人民陪審員孫千祝

人民陪審員侍天民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
書記員李穎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