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贓申請書
合肥市公安局xx分局: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詐騙罪,于xxxx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現羈押于合肥市看守所。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及其近親屬向辯護人表達,自愿認罪認罰,愿意積極配合偵查機關向本案被害人退還受騙款項,爭取被害人諒解,望批準告知退贓流程。
申請人:
日期:
網友:蘇律師你好,請問退贓申請書怎么寫?
蘇義飛律師:沒有固定的模版,申請書內容真實誠懇即可。退贓,是指犯罪分子將犯罪所得的贓款或者贓物,直接退還被害人或上繳司法機關的行為。《刑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十)對于退贓、退賠的,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對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當從嚴掌握。
(十一)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對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當從嚴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