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22)湘0923刑初600號
公訴機關(guān)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檢察院以益安檢刑訴[2022]55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愛桃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安化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周妤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愛桃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被告人王愛桃在網(wǎng)絡(luò)、陌生人處進購了“中藥偉哥”、“一想就硬”、“雪狐”、“紫羅藍”、“第八代蟻力神”、“第二代蟻力神”、“男人腎寶片”、“老中醫(yī)”、“美國瑪卡”、“中醫(yī)世家”、“冬蟲夏草”、“香港黃金偉哥”、“極品虎王”等性保健品,放在其位于××鎮(zhèn)××路××號的“愛桃商店”內(nèi)銷售。2022年10月9日,安化縣XX局治安大隊民警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現(xiàn)場查獲尚未銷售的性保健品40余盒。經(jīng)湖南山水檢測有限公司檢測,“中藥偉哥”、“一想就硬”、“雪狐”、“紫羅藍”、“第八代蟻力神”、“第二代蟻力神”、“男人腎寶片”、“老中醫(yī)”、“美國瑪卡”、“中醫(yī)世家”、“冬蟲夏草”、“香港黃金偉哥”、“極品虎王”中均檢測出西地那非、他達那非成分,屬于國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物質(zhì)。
被告人王愛桃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上述事實,被告人王愛桃在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書證接報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到案經(jīng)過、扣押物品/文件清單、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被告人王愛桃的供述與辯解;鑒定意見、提取筆錄、指認筆錄等證據(jù)予以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愛桃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品,其行為已構(gòu)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愛桃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根據(jù)被告人王愛桃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并經(jīng)社區(qū)矯正社會調(diào)查評估,適用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宣告緩刑。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六十七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王愛桃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已暫繳),上繳國庫。
二、禁止被告人王愛桃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guān)活動。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告人王愛桃必須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nèi)到居住地的司法所報到,接受社區(qū)矯正,在矯正期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社區(qū)管理有關(guān)規(guī)定,嚴格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學習,完成公益勞動任務,做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 判 員 鄧 陽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劉艷玲
書 記 員 羅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