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82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景俏俏等12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5人)
景俏俏 安徽同川律師事務所
盧文靜 安徽中特律師事務所
黃莉莉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
李民 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1)
高艷秋 安徽趙長利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2)
徐海云 安徽民之聲律師事務所
張南南 安徽拂曉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2)
范甜甜 安徽姜尚律師事務所
羅松雪 安徽相和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2人)
周發(fā)華 安徽知勤律師事務所
王艷 安徽安能律師事務所
五、蕪湖市(1人)
吳峰 安徽公序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