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 號: (2014)渭中刑少初字第00013號
案件類型: 刑事
案 由: 強奸罪
裁判日期: 2014-12-05
備注:《刑法》483條罪名的最新的刑法理論和量刑標準,蘇義飛律師均做了注釋講解,需要了解本罪的詳細講解內(nèi)容請點擊強奸罪。
審理經(jīng)過
陜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以渭檢刑訴字(2014)第7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任某1、王某2犯強奸罪,于2014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陜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曹梅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任某1、王某2到庭參加了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一審請求情況
陜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5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任某1、王某2伙同王毅平、張新(二人已判決)在渭南市臨渭區(qū)西三路小堡子村王毅平朋友高波的租住房內(nèi),采取脅迫手段將被害人孟某奸淫。上述事實,公訴機關當庭宣讀出示了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同案犯供述、辨認筆錄及照片等證據(jù)材料。據(jù)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指控被告人任某1、王某2犯強奸罪,請求本院依法懲處。
庭審中,被告人任某1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被告人王某2辯稱,他并未脅迫被害人孟某,且其到案后,主動供述了其犯罪事實,屬自首。
本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2012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任某1、王某2與王毅平、張新(二人已判刑)預謀奸淫被害人孟某(女,1999年3月21日出生),后王毅平給王金輝打電話,讓其將孟某送到他們住處,王金輝便讓王毅、張棟將孟某送到渭南市臨渭區(qū)盈田村小堡子村王毅平朋友租住房處,后被告人任某1、王某2與罪犯王毅平、張新將孟某奸淫。
另查明,2014年4月24日,被告人王某2配合公安民警,在渭南市臨渭區(qū)李家堡村被告人任某1租住房內(nèi),將被告人任某1抓獲。
上述事實,經(jīng)當庭舉證、質(zhì)證,有下列證據(jù)證明:
被害人孟某陳述,2012年5月底的一天中午,她在王金輝租住的房子里。到了晚上八九點,王毅和張棟把她送到西三路小堡子王毅平他朋友租住的房子,張棟和王毅就走了。來了王毅平、“老碎”、王某2還有一個她不認識的男孩。王毅平讓“老碎”去買水和濕巾,另外兩個人也到門外了,房間里只剩下他和王毅平,王毅平威脅她說把衣服脫了,她十分害怕,只好把自己的衣服脫了,王毅平就和她發(fā)生了性關系,完后“老碎”把水和濕巾送進來了,王毅平給了她一塊濕巾,王毅平就出去了?!袄纤椤边M來和她發(fā)生了性關系,后王某2、王毅平的朋友也分別和她發(fā)生了性關系。
罪犯王毅平供述,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他和張新、王某2想找個女娃發(fā)生性關系,他就給王金輝打電話問“圈圈”在不在王金輝處,王金輝說在呢,他就讓王金輝把“圈圈”送到小堡子高波租住的房子。就在這時,任增強給他打電話問他干啥,他說有個女孩,問任增強“弄不弄”,指發(fā)生性關系,任增強就過來了。過了一會兒,王毅和另一個小伙騎摩托車把“圈圈”送過來了,他讓“老碎”(指張新)去買濕巾紙和避孕套,他對“圈圈”說:“你把自己的衣服脫了,不然我就脫?!薄叭θΑ本桶炎约旱囊路摿?,他便和“圈圈”發(fā)生了性關系。然后張新、王某2、任增強分別和“圈圈”發(fā)生了性關系?!叭θΑ本褪鞘畞須q的樣子、個子小小的。
罪犯張新供述,2012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他和王毅平、王某2、任增強閑聊時,商議找個女孩發(fā)生性關系,王毅平就給王金輝打電話,問王金輝那里有無女孩(指發(fā)生性關系),王金輝說有,就讓王毅和張棟騎摩托車把“圈圈”給他們送過來了。王毅平讓他買了些濕巾紙和避孕套,他們在高波租住的房子里,王毅平先和“圈圈”發(fā)生了性關系,接下來他和王某2、任增強分別和“圈圈”發(fā)生了性關系。“圈圈”和他們發(fā)生性關系時,“圈圈”不愿意,但他們?nèi)硕?,她害怕?!叭θΑ笔浅踔幸荒昙墝W生。
罪犯王毅供述,2012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張棟騎著摩托車,從王金輝租住的房內(nèi)將孟某帶到西三路小堡子村,見到了王毅平和張新,將孟放下后,他和張棟騎摩托車回到王金輝租住的房子了。
罪犯張棟供述,那天,他騎著摩托車帶著王毅和孟某,把孟送到西三路小堡子,他想肯定是誰想“弄”孟了。到了堡子村口,見到了王毅平、張新、任增強,他知道他們幾個要“弄”孟。
罪犯王金輝供述,那天,姚明明把孟接到他租住的房子里。天快黑了,王毅平給他打電話問孟是否在他那,他說在呢。王毅平說把孟送過去,讓他們幾個人“弄一下”。他就讓王毅和張棟把孟送到了西三路小堡子王毅平他們那。
7、辨認筆錄及照片,證明被害人孟某在見證人的見證下,對罪犯張新、王毅平進行了辨認。罪犯王毅平、張新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指認王某2、任某1就是與他們共同奸淫孟某的人。照片經(jīng)被告人當庭辨認屬實。
8、指認作案現(xiàn)場筆錄及照片,證明被告人任某1、王某2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指認渭南市臨渭區(qū)盈田村小堡子村張?zhí)┥?,是他們奸淫孟的地點。照片經(jīng)被告人當庭辨認屬實。
9、抓獲經(jīng)過,證明2014年4月24日,被告人王某2配合民警在渭南市臨渭區(qū)李家堡村任某1租住房內(nèi),將任某1抓獲。
10、戶籍證明,記載了被害人孟某出生于1999年3月21日。
11、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渭中少刑初字第00012號刑事判決書及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陜刑一終字第00049號刑事裁定書,證明罪犯王毅平、張新等人均已依法判處。
12、被告人任某1供述,2012年5月份的一天,他打電話聯(lián)系了王毅平,他就來到高波租住的房內(nèi),見到了王毅平、張新、王某2。后王毅平和張新出去領了一個小女孩回來,王毅平讓張新出去買了避孕套和濕巾,張新回來后給他們每人發(fā)了一個避孕套,王毅平首先和那女孩發(fā)生了性關系,然后王某2、他、張新先后和那女孩發(fā)生了性關系。那女孩大概十四歲左右。
13、被告人王某2供述,那天,他和王毅平、張新在高波租住的房子內(nèi)閑聊,王毅平提出找個女孩“弄一下”,他和張新就同意了,后來任某1也來了。過了一會兒,王毅平和張新領著“圈圈”進來了。張新給了他們每人一個避孕套,王毅平先領著“圈圈”進了房間,“弄完”后,張新、他、任某1就先后和“圈圈”發(fā)生了性關系。“圈圈”看起來有十多歲。
上述證據(jù),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任某1、王某2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行為,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強奸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對被告人王某2當庭提出的,他并未脅迫被害人孟某的辯解,經(jīng)查,雖然現(xiàn)有證據(jù)不能足以證明被告人任某1、王某2脅迫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但是,被告人任某1、王某2與其同案犯,明知被害人不滿十四周歲,仍分別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其行為符合強奸罪的主客觀構(gòu)成要件,構(gòu)成強奸罪。對被告人王某2當庭提出的其有自首情節(jié)的辯解,經(jīng)查,公安機關在偵查王毅平等人涉嫌搶劫犯罪過程中,在抓獲王毅平等人時,將王某2帶回公安機關訊問,王某2并未主動供述其犯罪事實。該起強奸犯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王毅平等人涉嫌搶劫犯罪過程中掌握的,故王某2的行為不構(gòu)成自首。王某2的辯解均不能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任某1、王某2與同案犯對被害人實施輪奸,行為積極主動,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鑒于被告人王某2歸案后,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現(xiàn),依法可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jié)果
一、被告人任某1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
二、被告人王某2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冉旭峰
審判員李光華
代理審判員馬樊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書記員
書記員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