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94年02月28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4年02月28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家經貿委、公安部、交通部、農業(yè)部、外經貿部、衛(wèi)生部、海關總署,廣東省人民政府:
國家經貿委《關于改進深圳陸運口岸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貫徹執(zhí)行。
關于改進深圳陸運口岸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家經貿委 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七日)
為了加強深圳陸運口岸的管理,減少檢查檢驗環(huán)節(jié),簡化手續(xù),提高工作效率,確??诎栋踩惩?,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國家經貿委、國家口岸辦會同公安部、人事部、交通部、農業(yè)部、外經貿部、衛(wèi)生部、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辦、新華社香港分社、國家商檢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對深圳陸運口岸現場考察、研究的基礎上,就改進深圳陸運口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 深圳各陸運口岸的檢查檢驗工作,從1994年3月1日開始,試行集中報關、報驗,一次抽樣,聯合檢查,流水作業(yè),一條龍服務的檢查檢驗辦法,以簡化手續(xù),使進出口岸的人員、貨物和交通工具更加方便、快捷。
二、 為減少深圳各陸運口岸貨運檢查檢驗環(huán)節(jié),從3月1日開始,將現行4次停車報驗改為3次停車報驗,即將衛(wèi)檢與動植檢并為1個環(huán)節(jié),進而將海關、衛(wèi)檢和動植檢3個環(huán)節(jié)并為1個環(huán)節(jié),將3次停車報驗改為2次停車報驗。
三、 從3月1日開始,在深圳各陸運口岸,實行由口岸辦代理統一收費,然后按標準劃撥給各單位。
四、 廣(州)—深(圳)高速公路全線貫通后,在皇崗口岸開辟兩條通道,試行24小時檢查檢驗工作制度。
五、 在邊防檢查實施職業(yè)化之前,深圳各陸運口岸的貨運通道的邊檢工作由邊防干部上崗執(zhí)勤,以提高一線邊檢管理人員素質和辦事效率。
六、 為減少檢查檢驗單位重復抽樣、重復檢查問題,突出查驗工作重點,使之分工合理,由深圳市口岸辦按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圳陸路運輸口岸集中查驗統一收費的批復》(粵府函〔1993〕444號)的有關要求,并根據口岸實際情況,制定衛(wèi)檢、動植檢、商檢對進出口貨物分工檢查檢驗的具體辦法。
七、 口岸各檢查檢驗單位要支持口岸辦的工作,凡國務院和地方政府授權口岸辦組織協調所決定的事項,各單位都要執(zhí)行。深圳各口岸如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涉外事件,由口岸辦負責協調處置工作。
八、 各口岸檢查檢驗單位的工作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禮貌待人,認真做好查驗工作??诎陡鲉挝欢家訌娏ㄔO,制定規(guī)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腐敗現象的滋生,對違反規(guī)章制度的人員要從嚴查處。
九、 為了有利于我對外貿易的發(fā)展,各檢查檢驗主管部門及口岸辦要抓緊對現行進出口檢查檢驗的收費情況進行一次審核,對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要會同物價部門進行必要的清理和調整。
十、 各口岸檢查檢驗單位要積極采用先進技術裝備,使檢查檢驗工作更加科學、準確、快捷。
十一、 為了使我國口岸管理與國際慣例接軌,請中央編委、國家體改委、國家口岸辦會同有關部門對邊檢、衛(wèi)檢、動植檢、商檢等單位的機構體制改革和口岸管理改革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盡快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