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
民事起訴狀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說明:
為了方便您更好地參加訴訟,保護您的合法權利,請?zhí)顚懕颈怼?/p>
1. 起訴時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內容是您參加訴訟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實所需,請務必如實填寫。
3. 本表有些內容可能與您的案件無關,您認為與案件無關的項目可以填“無”或不填;對于本 表中勾選項可以在對應項打“√ ”;您認為另有重要內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頁填寫。
4. 本表 word 電子版填寫時,相關欄目可復制粘貼或擴容,但不得改變要素內容、格式設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訴訟代理人等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復制粘貼;需填寫文字較多時, 可根據實際對欄目進行擴容等。
★特別提示★
訴訟參加人應遵守誠信原則如實認真填寫表格。
如果訴訟參加人違反有關規(guī)定,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人民法院將視違法情形依法 追究責任。
當事人信息
原告
(自然人)
姓名:
性別: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單位: 職務: 聯系電話:
住所地(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原告
(法人、非法人組織)
名稱:浙江 ×××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安吉縣 ××× 路 1 號 注冊地 / 登記地:安吉縣 ××× 路 1 號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馬 ×× 職務:行長
聯系電話: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R 上市公司□
其他企業(yè)法人□ 事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 基金會□
社會服務機構□ 機關法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城鎮(zhèn)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yè)□ 合伙企業(yè)□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 所有制性質:國有R(控股R 參股□) 民營□ 其他
委托訴訟代理人
有R
姓名:李 ××
單位:浙江 ×××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職務:職員
聯系電話: ×××××××××××
代理權限:一般授權R 特別授權□ 無□
被告
(自然人)
姓名:沈 ××
性別:男□ 女R
出生日期:1955 年 5 月 25 日 民族:漢族
工作單位:無 職務:無
聯系電話: ×××××××××××
住所地(戶籍所在地): 浙江省安吉縣
經常居住地:浙江省安吉縣 ×× 街道 ×× 社區(qū) × 號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件號碼: ××××××××××××××××××
被告
(法人、非法人組織)
名稱:安吉 ×× 公司
住所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浙江省安吉縣 ×× 街道 ×× 號 注冊地 / 登記地: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楊 ×× 職務:總經理
聯系電話: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R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業(yè)法人□ 事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 基金會□
社會服務機構□ 機關法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城鎮(zhèn)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yè)□ 合伙企業(yè)□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 所有制性質:國有□(控股□ 參股□) 民營R 其他
第三人 (自然人)
姓名:
性別: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單位: 職務: 聯系電話:
住所地(戶籍所在地): 經常居住地: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組織)
名稱:
住所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注冊地 / 登記地: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職務: 聯系電話: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組織)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企業(yè)法人□ 社會服務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 基金會□
機關法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城鎮(zhèn)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個人獨資企業(yè)□ 合伙企業(yè)□ 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yè)服務機構□ 所有制性質:國有□(控股□ 參股□) 民營□ 其他
訴訟請求
(可完整表述訴訟請求;為方便、準確梳理要點,相關內容請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寫)
1. 本金
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止,尚欠本金 590065.94 元(人民幣,下同)
2. 利息(期內復利、復 利、罰息)
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止,欠利息 46261.85 元、期內利息 元、復利
678.52 元、罰息(違約金)31183.33 元;
是否請求支付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是R 否□
3. 是否要求提前還款或 解除合同
是□ 提前還款(加速到期)□ / 解除合同□否R
4. 是否主張擔保權利
是R 內容:(寫明擔保人、擔保范圍、擔保金額、擔保類型等)
沈 ×× 履行保證責任歸還擔保本金 590065.94 元及利息、罰息、復息(暫 計 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為 46261.85 元, 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 起 以 未 還 本 金 為基數按年利率 6%加收 50%計收罰息,對欠付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至款清之日止)
否□
5. 是否主張實現債權的 費用
是R 費用明細: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否□
6. 是否主張訴訟費用
是R 否□
7. 其他請求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8. 標的總額
636327.79 元(暫計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約定管轄和訴前保全
1. 有無仲裁、法院管轄 約定
有R 合同條款及內容:第 15 條,發(fā)生爭議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無□
2. 是否已經訴前保全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時間:
保全案號: 否R
(如申請訴訟保全,請另行提交訴訟保全申請及相關材料)
事實與理由
2019 年 7 月 16 日,各方在原告所在地簽訂《流動資金循環(huán)借款合同》約定原告向借款人提供最高 融資限額 1000000 元整。自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同日, 沈 ×× 出具《保證 函》一份,承諾保證期間為兩年,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以及實現債 權的費用等。原告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發(fā)放貸款 200000 元,2021 年 11 月 12 日, 發(fā)放貸款 400000 元,共計發(fā)放貸款 600000 元。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一直未能償還。
1. 合同簽訂情況(名 稱、編號、簽訂時間、 地點等)
2019 年 7 月 16 日,在原告所在地簽訂《流動資金循環(huán)借款合同》
2. 合同主體
貸款人:安吉 ×× 銀行 ×× 支行
借款人:安吉 ×× 公司
3. 借款金額
約定:最高融資限額 1000000 元整
實際發(fā)放:600000 元
4. 借款期限
是否到期:是R 否□
約定期限: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
5. 借款利率
利率R 6 %/ 年(季 / 月)(合同條款:第 3 條) 逾期上浮R 9%/ 年(合同條款:第 8 條)
復利□ (合同條款:第 條)
罰息(違約金)R 9 %/ 年(合同條款:第 8 條)
6. 借款提供時間
2021 年 8 月 18 日,發(fā)放 200000 元 2021 年 11 月 12 日,發(fā)放 400000 元
7. 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 等額本金□
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按月計息、到期一次性還本R 按季計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年計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其他□
8. 還款情況
已還本金:0 元
已還利息:0 元,還息至 年 月 日
9. 是否存在逾期還款
是R 逾期時間:2022 年 7 月 16 日至起訴時已逾期 209 天
否□
10. 是否簽訂物的擔保 (抵押、質押)合同
是□ 簽訂時間: 否R
11. 擔保人、擔保物
擔保人: 擔保物:
12. 是 否 最 高 額 擔 保 (抵押、質押)
是□ 否R
擔保債權的確定時間: 擔保額度:
13. 是否辦理抵押、質 押登記
是□ 正式登記□ 預告登記□
否R
14. 是否簽訂保證合同 / 保函
是R 簽訂時間:2019 年 7 月 16 日 保證人:沈 ××
主要內容: 沈 ×× 出具《保證函》 一份,具體內容為(保證范圍、 保證期間等):保證期間為兩年,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 息、復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
15. 保證方式
一般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R
16. 其他擔保方式
是□ 形式: 簽訂時間:
否R
17. 請 求 承 擔 責 任 的 依據
合同約定:《流動資金循環(huán)借款合同》第 3 條、第 8 條等,《保證函》
法律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若 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 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
18.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 容(可另附頁)
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安吉長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 591666.36 元、利息 14400 元、罰息 31183.33 元、利息的復息 678.52 元。此后, 安吉長豐公司 曾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歸還本金 1600.42 元。
19. 證據清單(可另附 頁)
對糾紛解決方式的意愿
是否了解調解作為非訴 訟糾紛解決方式,能 及時、高效、低成本、 不傷和氣地解決糾紛
了解□ 不了解□
是否了解先行調解解 決糾紛的好處
1. 立案后選擇先行調解的,可以很快啟動調解程序。如不同意調解,法院 將依程序開庭審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經過較長一段時間的排期等待,且審 理、執(zhí)行周期相對較長。
了解□ 不了解□
2. 選擇先行調解,調解成功且自動履行的免交訴訟費用,申請司法確認的 不交納訴訟費用,要求出具調解書的減半交納訴訟費用。
了解□ 不了解□
是否了解先行調解解 決糾紛的好處
3. 首次調解不成功,但仍有繼續(xù)調解意愿的,可以選擇更換調解組織和調 解員再進行調解。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法院將依程序排期開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規(guī)定,調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調解過程不公開,調解協(xié)議未經 當事人同意不得公開。
了解□ 不了解□
5. 調解達成的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申請司法確認,具有 強制執(zhí)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是否考慮先行調解
是□ 否□
暫不確定,想要了解更多內容□
具狀人(簽字、蓋章): 馬 ×× 浙江 ×××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