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 大安市人民法院
案 號: (2014)大刑初字第206號
案件類型: 刑事
案 由: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裁判日期: 2015-03-16
備注:《刑法》483條罪名的最新的刑法理論和量刑標準,蘇義飛律師均做了注釋講解,需要了解本罪的詳細講解內(nèi)容請點擊強奸罪。
審理經(jīng)過
被告人崔某1迫賣淫、強奸、尋釁滋事,被告人李某2強迫賣淫、尋釁滋事,被告人朱某3、鄒某某引誘、容留、介紹賣淫一案,由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檢察院于2014年12月2日以大檢刑訴字(2014)第170號起訴書,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審查受理后,認為符合法定開庭條件,決定開庭審判,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2月6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平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崔冬及其辯護人任長春、被告人李某2及其辯護人趙文軍、被告人朱某3及其辯護人于成文、被告人鄒某某到庭參加訴訟,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一審請求情況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崔冬伙同李某2將范某某帶至本市錦華街招待所一房間內(nèi),強行將范某某拽到床上,威脅其報警無用,先后強行與被害人范某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將其輪奸。
本院查明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所列舉的證據(jù)有證人劉某某、藺某甲的證言,被害人范某某的陳述,被告人李某2、崔冬的供述與辯解。
2013年6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崔冬、李某2將范某某送至本市“靚妹”足療店,強迫其賣淫。在被害人范某某稱不愿意從事賣淫的情況下,被告人李某2對其進行毆打、威脅,迫使其賣淫。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所列舉的證據(jù)有辨認筆錄,證人徐某某、于某某、劉某某的證言,被害人范某某的陳述,被告人李某2、崔冬的供述與辯解。
2013年9月13日晚,被告人崔冬、李某2與同案人藺某甲、段某某(均另案處理)在本市“嘉韻豐”歌廳唱歌,后在該歌廳門口,先后遇見本市錦華街居民謝某某、本市聯(lián)合鄉(xiāng)居民蘇某某等人,被告人崔冬、李某2伙同同案人藺某甲、段某某手持啤酒瓶子、尖刀等,無故將謝某某頭部打傷,將蘇某某右胳膊及左側(cè)大腿扎傷。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蘇某某損傷程度構(gòu)成輕傷。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所列舉的證據(jù)有書證,證人馬某某、金某某、梁某某、馮某某、王某某、朱某某、吳某某的證言,被害人蘇某某、謝某某的陳述,同案人段某某、藺某甲的供述,被告人李某2、崔冬的供述與辯解,鑒定意見和辨認筆錄。
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26日間,被告人朱某3在其自家經(jīng)營的足療店內(nèi),伙同被告人鄒某某容留、介紹朱某某、白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某某、范某某等人賣淫,次數(shù)達數(shù)百次,并從中獲利。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所列舉的證據(jù)有證人劉某某、高某某的證言,被害人朱某某、白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某某、范某某的陳述,被告人李某2、崔冬的供述與辯解,辨認筆錄。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崔冬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手段輪奸婦女,強迫他人賣淫,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強迫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某2強迫他人賣淫,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強迫賣淫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朱某3、伙同被告人鄒某某容留、介紹多人多次賣淫,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容留、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系共同犯罪。在被告人朱某3和被告人鄒某某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某3起主要作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系主犯;被告人鄒某某起次要作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系從犯。被告人崔冬系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之規(guī)定,屬累犯。
被告人崔冬否認公訴機關(guān)的所有指控,不承認犯罪事實。
本院認為
崔冬的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guān)指控崔冬犯強奸罪、強迫賣淫罪,證據(jù)不足。
被告人李某2在偵查機關(guān)供認犯罪事實,在庭審中否認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不承認強迫賣淫和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
李某2的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guān)指控李某2犯強迫賣淫罪、尋釁滋事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
被告人朱某3、鄒某某在偵查機關(guān)供認犯罪事實,在庭審中均否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
朱某3的辯護人認為,指控被告人朱某3容留、介紹賣淫情節(jié)嚴重,證據(jù)不足。朱某3認罪態(tài)度較好,應從輕處罰。
經(jīng)審理查明:
一、強奸事實。
2013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崔冬伙同李某2將范某某帶至大安市錦華街招待所一房間內(nèi),強行將范某某拽到床上,威脅其報警無用,先后強行與被害人范某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將其輪奸。
二、強迫賣淫事實。
2013年6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崔冬、李某2將范某某送至大安市“靚妹”足療店,強迫其賣淫。在被害人范某某稱不愿意從事賣淫的情況下,被告人李某2對其進行毆打、威脅,迫使其賣淫。
三、尋釁滋事事實。
2013年9月13日晚,被告人崔冬、李某2與同案人藺某甲、段某某(均另案處理)在大安市“嘉韻豐”歌廳唱歌,后在該歌廳門口,先后遇見大安市錦華街居民謝某某、大安市聯(lián)合鄉(xiāng)居民蘇某某等人,被告人崔冬、李某2伙同同案人藺某甲、段某某手持啤酒瓶子、尖刀等,無故將謝某某頭部打傷,將蘇某某右胳膊及左側(cè)大腿扎傷。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蘇某某損傷程度構(gòu)成輕傷。
四、容留、介紹賣淫事實。
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26日間,被告人朱某3在其自家經(jīng)營的足療店內(nèi),伙同被告人鄒某某容留、介紹朱某某、白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某某、范某某等人賣淫,達數(shù)百次,并從中獲利。
上述事實,有在開庭審理中舉證、質(zhì)證的下列證據(jù)予以證明:
(一)書證。
1、受案登記表。
2、抓獲經(jīng)過。
2014年3月25日錦華派出所民警在海坨鄉(xiāng)派出所的配合下,將犯罪嫌疑人李某2抓獲,該人交代在2013年強奸和逼迫被害人范某某賣淫的犯罪事實,并在2014年3月26日將涉嫌容留賣淫的犯罪嫌疑人鄒某某和朱某3抓獲,二人交代容留多名女子賣淫的犯罪事實。
3、大安市公安局出具的情況說明。
4、崔某乙的刑事判決書。
5、對四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文書。
6、蘇某某的門診手冊和病歷。
7、蘇某某的損傷程度鑒定書。
蘇某某損傷程度構(gòu)成輕傷。
8、被告人身份信息。
(二)辨認筆錄。
1、辨認人金某某、謝某某辨認出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行為人崔冬。
2、辨認人朱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辨認出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犯罪行為人鄒某某。
3、辨認人吳某某、白某某、高某某、楊*辨認出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犯罪行為人朱某3。
4、辨認人李某2辨認出涉嫌犯罪行為人崔冬。
(三)證人證言。
1、證人馬某某的證言。
2012年我通過朋友認識的崔某乙,又通過崔某乙認識的李某2,大約在2013年冬季的一天,李某2把一個女孩領到我家說是他的對象,他告訴我這個女孩叫范某某。在我家住了10多天,范某某跟我說李某2強奸了她,并逼迫她上二雙子家當小姐。他們待了幾天就走了,后來我去大榆樹屯喝酒,在酒桌上認識一個女子,她說她是范某某的母親,我就說我認識范某某,并把她在我家跟我說的她被強奸和被逼迫當小姐的事情告訴了范某某的母親,喝完酒我們就走了,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2、證人高某某的證言。
2014年3月2日我到靚妹足療店,白天負責打掃衛(wèi)生和做飯,晚上上二雙子(朱某3)家的日雜樓的足療店里打更,主要是接待住宿的。每天晚上我在日雜樓里待著,每次有人住宿時,二雙子或者他媳婦給我打電話,讓我開門,每次去的都是一男一女,他們在房間里發(fā)生性關(guān)系動靜挺大的,去的男的我都不認識,但是去的女的都是靚妹足療店當小姐的,有楊*、小雪、白雪、婷婷、娃娃、小四、小紅等。一共有10來個女子經(jīng)常去,我不知道她們真名叫啥,但是都認識。
3、證人徐某某的證言。
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我和我對象于某某某、崔冬、李某2還有李某2的對象(范某某)在串烤店吃飯,李某2的對象說不干小姐了,李某2就把他對象打了,把她打倒在地上,還踢了幾腳,崔冬上去拉著,就不打了。就是罵他對象,崔冬就生氣了,拿起土豆打李某2,沒有打著,把串烤店的玻璃打碎了。我們看他們打起來了,說拉著,然后我們就走了。
4、證人于某某的證言與徐某某的證言相同。
5、證人朱某某的證言。
2013年冬季,通過崔某乙認識了李某2,后來李某2和崔某乙領著一個女孩(范某某)到靚妹足療店當服務員,當時是崔某乙給我打電話,我接的他們,然后范某某就在靚妹當服務員了,后來聽說范某某不打算干了,在我們樓下的一個串烤店內(nèi)崔某乙和李某2把范某某給打了,范某某被打后又回去當服務員了。
另證實,2013年冬天,我來大安到二雙子家開的足療店當小姐。我問二雙子怎么算賬,二雙子說:“打快槍是70元,你得50元,我得20元,包宿是300元,你得200元,我得100元,我提供包宿的地方?!蔽彝饬?,每天大約能陪三四人,每天能掙100元左右。我干了有半年時間,為二雙子家掙2萬元左右,我自己掙三四萬元錢。包宿就是晚上出去和客人住,住的地方是二雙子家在春賈樓南側(cè)的樓房,我記得是三樓。每次我向二雙子或者他媳婦要房屋鑰匙??腿税彦X給二雙子或者二雙子媳婦,我們陪完客人二雙子或者二雙子媳婦再把錢給我們。
2013年夏季通過微信認識了崔某乙,后來又通過崔某乙認識了李某2。過了不長時間,崔某乙和李某2把一個小姑娘領到二雙子家當小姐,后來才知道她叫范某某。
去足療店的男子太多了,根本記不清了,嫖客去了就在二雙子或者他媳婦帶領下來選我們,相中誰和誰發(fā)生性關(guān)系,相不中的就回屋,基本上每人每天都能陪三四個人,每天大約能掙100元左右。
另證實,一天晚上,崔某乙和李某2不知道因為啥將范某某打了,把范某某的頭打了很多大包,后來聽崔某乙說范某某要回家,李某2不讓她回去。其他的我就沒有再問了。
另證實,2013年9月13日晚上6、7點鐘,我接到崔冬電話說要去唱歌,我就去找崔冬他們了(具體在哪找的他們我記不清楚了),我們當時有崔冬、廣某、李某2、婷婷(吳某某)還有大龍(段某某)和劉東(劉某某)我們這幾個人在嘉韻豐歌廳唱歌,唱歌其間,大龍(段某某)和廣某就出去了。當時崔冬喝酒了,我不讓他喝,然后我就要走,崔冬就背著包跟我一起出去了,我倆到外面說幾句話就回屋了,剛坐下,就聽見有人說外面打起來了,崔冬、李某2、婷婷(吳某某)、劉東(劉某某)我們幾個就都出去了,出去后,我就看到崔冬、廣某、段某某他們拿著啤酒瓶子和對方7、8個人就打到一起了,當時外面黑我也沒看清都是怎么打的,反正是他們圍著一幫人在那打仗,撕撕把把的,我上前去拉仗,沒拉開,當時挺多人打仗都亂成一團了,我害怕,就下樓自己走了。
6、證人白某某證言。
2014年3月20日我沒事溜達到大安市雪花啤酒經(jīng)銷處附近一個樓口時,當時我看那個樓道有點像是能賣淫的足療店,以前聽說過叫二雙子的在那開足療店,我就到二樓去了,進屋后叫二雙子的接待我。我問他:“招按摩師(賣淫女)不?”二雙子說招。然后我就在他家干了。當時二雙子家一共有兩三個和我一樣的賣淫女,我平時就和二雙子、他媳婦,還有一個打掃衛(wèi)生的我們打麻將。這些天我一共接了兩個客人。
7、證人吳某某(婷婷)、高某某(娃娃)、楊*村的證言均證實在二雙子開的足療店當過小姐,鄒某某幫助二雙子容留、介紹賣淫。
8、證人劉某某證言。
2013年6月,姑娘高某某和我吵吵起來,她就走了,我當時也沒找她,好幾天也沒回來,我就開始找她,前后花了3萬元左右,也沒找到。2013年12月份,我女兒和一個男子回到家,我女兒跟我說是他男朋友,我們看挺好的,我和他爸同意處對象了,并在2014年臘月初八和他的父母在大安的一個飯店吃的飯,把婚事訂下來,并說好在來年結(jié)婚,當時給了我家6500元錢彩禮,我們就同意這門婚事了。
9、證人金某某證言。
2013年9月4日我朋友李某乙過生日,晚上9點左右鐘,我和馮某某、王某甲、李某甲、王某乙、謝某某、劉某、蘇某某、王某某、李某乙還有我爸,我們到自來水對過的大富豪歌廳唱歌,在歌廳我們唱了大約有半個小時,后來不知道誰說的我們屯子的吳某某等人在嘉韻豐歌廳唱歌,我們大伙就去了嘉韻豐歌廳,在歌廳我們和吳某某等人說了幾句話,他們已經(jīng)就把歌廳的帳給結(jié)了要走,大伙都在歌廳的門口站著,謝某某和我爸在門口說話,這時從嘉韻豐歌廳屋里出來一個男子問謝某某你瞅啥,謝某某說沒瞅啥,這時從歌廳的屋里又出來一個男子(當時背著個包,頭發(fā)挺短,眼睛挺大)拿著啤酒瓶子就照謝某某的頭上打了一啤酒瓶子,啤酒瓶子都打碎了,謝某某被打的滿臉是血,我急忙把謝某某推回大富豪歌廳,再也沒有讓他出來。我丈夫蘇某某等人看見謝某某被打了,他們就出去了,在外面待了有20分鐘左右我丈夫和王某某以及馮某某等人回來了,回來時我發(fā)現(xiàn)我丈夫的左腿被人打壞了,而且正在出血,我們就把他們送到醫(yī)院看病,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10、證人梁某某、馮某某、王某某證言與證人金某某證言主要內(nèi)容基本相同。
11、證人段某某證言。
2013年9月14日7時40分供述。
2013年9月13日下午5點左右我和廣某、崔某乙、李某2、劉東(劉某某)還有一個女的在西站一個飯店吃飯,我們六個人就到自來水對過大富豪歌廳唱歌,我就記得我拿啤酒瓶子了,具體打誰,幾個人和我吵吵我都不記得了。我記得我到歌廳外就被幾個給我按倒了,他們就開始用腳踢我頭部,我現(xiàn)在左耳還耳鳴呢,左太陽穴被踢個包。他們打我一會被崔某乙給我拽走了。我下樓后覺得非常生氣,我和廣某打出租車到大安農(nóng)貿(mào)市場一家商店買了一個鎬把一個板斧,之后我倆又坐出租車要返回大富豪歌廳,走到半路時我非常生氣,我就將我們坐的出租車副駕駛的窗戶玻璃用手打碎了,之后出租車開到自來水那在一個警察跟前停下了,隨后我自己拿鎬把就去了大富豪歌廳,我到大富豪歌廳看沒人,我就往下走,走到一樓門口碰到一個警察,我和他撕扯時過來兩個穿警服的,我看真是警察,他們將我和廣某帶到派出所。
2014年11月5日17時5分、11月6日14時10分的證言均證實被告人李某2參與在歌廳打仗的事實。
(四)同案人藺某甲的供述。
2014年10月27日11時8分供述。
我們這伙參與在歌廳打仗的有我、崔某乙、段某某,還有李某2。
在2013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崔某乙、段某某、劉東、李某2還有“小四”(朱某某),婷婷(吳某某)到自來水對過的一個歌廳唱歌去了,我一直在歌廳里坐著了,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段某某跟人在歌廳的門口打了起來,崔某乙和李某2就上去打人了,我跟劉東看見打仗了,我倆就上去拉仗,在拉仗的過程中我的胳膊被對方打了好幾啤酒瓶子,左眼睛也被打腫了,后來被拉開了,我就和段某某就打車上了農(nóng)貿(mào)市場在一家商店段某某買了一根鎬把和一把板斧,然后坐車往歌廳走,在半路上段某某用手將出租車的玻璃砸碎了一塊,當時把他的手扎壞了,到歌廳樓下,段某某拎著鎬把和一把板斧就要上歌廳,我把鎬把搶了下來,扔在樓下,他拎著板斧跑上樓,我就跟著上樓到了大富豪歌廳,但是人已經(jīng)走了,我們就下樓了,剛走到一樓就被警察堵住了,并把我們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段某某大吵大鬧,我就趁機跑了,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10月28日15時55分的證言也證實李某2參與在歌廳打仗的事實。
(五)被害人范某某的陳述。
1、2013年6月份,我因為點事和我媽吵吵,我自己離家出走,當天下午4點多到大安。我自己在大安市世紀廣場溜達,遇見三名男子,其中一個男子(后來知道叫崔冬)向我要手機號,我沒給,這三名男子就跟著我,就在我附近墨叨要手機號。我頂不住就把手機號給崔冬了,他們就走了。我到世紀廣場福街西側(cè)橋下的旅店開了一個房間。在我休息的時候,崔冬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我說在廣場,崔冬說我知道你在哪,你出來吧。我把門打開,看見崔冬和另兩個男子站在門口。崔某乙說:“我們就是讓你到我們那坐坐?!蔽揖秃瓦@三名男子上二樓的一個房間。到了二樓我們四人坐了一會,其中一名男子就走了。他走后崔某乙和李某2(后來知道的)就用電腦放“黃片”。然后他倆就脫衣服,我看他倆脫衣服,我就要走。崔某乙就拽著我說:“再坐一會?!蔽艺f:“不坐了,你們看的我看不下去?!蔽覄傋邘撞?,就被崔某乙拽回屋了。崔某乙和李某2讓我在他們屋睡。我說:“我不在這住,我回我開的房間里住?!蔽揖屯鲎?,崔某乙和李某2拽住我,把我拽到床上。崔某乙開始脫我衣服,李某2坐在床邊。崔某乙脫我衣服時我就喊:“你們再整我我就報警?!贝弈骋艺f:“你報警也沒用,我有人,沒人敢管我?!边@時崔冬就把我的衣服全都扒下來了,把我按倒在床上,然后崔某乙就騎在我身上,我就往起起,但是崔某乙壓著我,我起不來,崔某乙用一只手把著我的雙手,不讓我動彈,用另一只手把著他的生殖器往我尿尿的地方插。我嚇的就喊:“救命?!钡菦]有人來,李某2就說:“你喊救命也沒有用,沒有人管你的?!贝弈骋揖褪箘诺陌阉纳称魍夷蚰虻牡胤讲?。他使勁的懟了幾下,把他的生殖器插進我的陰道內(nèi),我就感覺到下面疼,我用手使勁的推崔某乙,但是沒有推動,他就開始把他的生殖器在我的陰道里來回的抽插,我就推他,他抽插了幾分鐘就射精了,把他的精液射在了我的陰道里了。射完后崔某乙從我身上下來了。他說:“李某2你來吧?!蔽覄傄饋?,李某2就把褲衩子脫了,然后就騎在我身上。我就說:“你們還沒完了?!蔽矣媚_把李某2踹了下去,李某2又上來,用雙手把著我的手,騎在我身上,用生殖器往我尿尿的地方插,我掙扎不讓他往里插,我撕扒幾下,沒有撕扒過李某2,他把生殖器插進我的陰道了,李某2開始抽插,抽插了一會,他就射了,精液射在我陰道內(nèi)了。他把我強奸完,我就起來穿衣服,什么也沒說就起了。我到樓下把房間退了,去別的旅店住了,三天后我就回家了。
我回家三四天,崔冬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我說在家。崔冬說:“沒事來大安唄?!蔽艺f:“不去?!贝薅瑔栁壹揖唧w地址,我沒有告訴他。第二天李某2給我打電話,就和我磨嘰我家在哪,我經(jīng)不住他磨嘰我就告訴李某2了。當天下午崔冬和李某2打出租車到我們村子,給我打電話說到了,我就去村頭,崔冬和李某2叫我上車,我就上車了。到大安北,在車上崔冬就說李某2:“你問問她,你問問她。”李某2就和我說:“給你送二雙子那當小姐你去不去?!蔽艺f:“我不去?!崩钅?說:“挺掙錢,一天能掙1000多元?!蔽艺f:“那我也不去,多少錢我也不去,我去飯店干活去?!闭f著車就到了建行東側(cè)的雪花啤酒批發(fā)部東側(cè)的一個單元門口,車停在門口,崔冬打電話說:“二哥啊?!蔽揖吐犽娫捘穷^說:“到了,我下樓?!辈灰粫鰜硪幻凶?后來知道叫二雙子)。我問崔冬:“干什么?”崔冬說:“這就是二雙子,二樓就是當小姐的地方。”我推開出租車門下車就跑,李某2和崔冬就攆我,我跑不遠就被他倆抓住了,李某2和崔冬把我往樓上拽,把我拽到二樓左側(cè)的屋內(nèi)。進屋我看見有大約有10多名女人,歲數(shù)都不大。李某2和其中一個女子(后來知道叫小四)說:“新來的,照顧照顧?!闭f完李某2把我手機搶走了,拿著手機和崔冬、二雙子上我們對面的那個屋了。我們待的這外屋被二雙子鎖上了,我看跑不出去,就在屋里待著了。不一會崔冬和李某2走了,來了一名男子和一個女子進了我們待的屋,女子(后來知道是二雙子妻子)對我說:“你陪他干吧?!蔽艺f:“我不干。”二雙子媳婦說:“你換個人別逼著人家。”二雙子媳婦說:“你自己挑吧。”這名男子挑了小四。小四陪完這個男子后,又來一名男子,二雙子媳婦說讓我陪,給我遞過來濕巾和避孕套,小四給我推到這名男子在的屋,進屋后我看跑不出去,我就順從了,和那名男子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我看老板娘不給我錢,我就想跑,我發(fā)現(xiàn)窗戶和門都鎖著跑不了,來客人我就不起來,我和二雙子媳婦說:“不給我錢我就不干?!倍p子媳婦給李某2打電話說:“你送來的人要錢,沒錢就不干活(賣淫)?!崩钅?就來了,他來后和二雙子媳婦說把錢給我,她同意了。下午我接一名男子,老板娘給我50元,接下來天天接客,一直接了10多天,每天接三四個人。后來我不想干了,就和二雙子說:“二哥,我想回家一趟?!倍p子說:“不行,才來幾天,就想家?!蔽艺f:“給家打個電話也行?!倍p子說:“不行?!蔽艺f:“你給李某2打電話說我要回家,不在這里當小姐了。”二雙子說:“李某2一會來。”不一會李某2來了,他問我:“你要回家?。俊蔽艺f:“我想我媽了,不想當小姐了?!崩钅?說:“你再干幾天,過幾天我陪你回去?!闭f了會話李某2就走了。二雙子自己進屋用鎖樓門的長鑰匙懟我肚子,還說:“你回家干什么,這才幾天,掙錢不好啊,啥錢能有這錢來的快,在我家當小姐不好嗎,再走我就打死你?!闭f完二雙子又用鑰匙懟我?guī)紫拢敃r就把我打哭了,我就正常接客了。過了三四天,崔冬和李某2還有他們叫六哥(后來知道叫徐某某)的和他對象找到我,讓我跟他們出去吃飯。吃飯時我跟李某2說我要回家,我不當小姐了。李某2說:“不干也得干,消停干吧?!蔽揖秃屠钅?吵吵起來了。李某2看我和他吵吵就用腳踹我肚子幾腳,把我踹倒了。崔冬用腳踩著我的腦袋,李某2就踢我腦袋。李某2說:“操你媽的,不干不行,我不讓你回家你非要回家,我打死你。”邊說邊用腳踢我的頭,這時李某2的六哥六嫂說李某2和崔冬,不讓他們打我,李某2和崔冬把我放開了。把我臉踢腫了,腦袋上踢起一個包,崔冬看有人不讓打我,用土豆把飯店的玻璃砸碎了。我害怕他們再打我,我出門就上二雙子的足療店了。在足療店期間我一直想回家,二雙子兩口子還有崔冬、李某2不讓我回家,他們說要是回家就打我,我害怕就不敢再說回家的事了,我一直干了三個多月,一天接五六個男子,前后一共接了有幾百個男子,到了12月份,李某2和我說:“別干了,回家咱倆定婚?!蔽液屠钅?回我家了,在臘月初八我爸我媽以及李某2父母都來大安了,在飯店吃的飯,說把我們的婚事定下來,說來年結(jié)婚,當時給了我家6500元錢作為彩禮。
2、被害人馬某某陳述。
2013年9月13日的晚上,我開出租車在自來水對面三樓歌廳下等活,大概20時30分鐘左右,我聽見三樓歌廳上面有人打架,不一會出來兩名男子上了我的車,其中一個人手已經(jīng)出血了,他們告訴我開車去農(nóng)貿(mào)市場,我拉著他倆到了農(nóng)貿(mào)市場之后他倆告訴我等著,等了2分鐘左右他倆從一個商店出來了,我看他倆一人手里拿著一把板斧,手出血的男子拿著一把鎬把。上車之后我一看這樣的架勢,我就跟他倆說不能拉他們了,其中那個拿鎬把坐在副駕駛的男子聽我這么一說就急了,用手砸我車門的玻璃,邊砸邊罵我,把我車門玻璃砸碎了,砸碎之后,我一看不拉也不行了,我就把他倆拉回自來水那了。我看到歌廳下面停著一輛打著警燈的警車,我把車停到歌廳對面。其中一個男子拿著板斧就下車往歌廳那走了,我看他下車了,我也下車往警車那走,另一個男子在我下車后也下車了,他拎著鎬把,我走到警車那指著這名男子說他把我車玻璃給砸了,那名警察就過去把后下車的那名男子拽住了,讓那名男子上警車,他看警察抓他,他就開始推警察并撕扯。不一會又來了兩輛警車下來4、5名警察,這時拿板斧上樓的那名男子也從樓上出來了,他倆撕扯半天,警察才把他倆都弄到警車里送到派出所了,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3、被害人謝某某陳述。
2013年9月13日的晚上9點左右鐘,我和馮某某、王某甲、李某甲、王某乙、梁某某、劉某、蘇某某、金某某、王某某、李某乙還有蘇某某的岳父我們到自來水對過的大富豪歌廳唱歌,在歌廳我們就唱了兩首歌,后來不知道誰說的我們屯子的吳某某等人在嘉韻豐歌廳唱歌,我們大伙就去了嘉韻豐歌廳,在歌廳我們和吳某某等人說了幾句話,我們就讓吳某某等人上大富豪歌廳唱歌,他們同意了就把歌廳的帳給結(jié)了,我們就往大富豪歌廳走,有的人走的慢,有的在歌廳門口說話,我和蘇某某的老丈人在嘉韻豐歌廳的門口說話,這時從歌廳里出來一個人,問我說:“你瞅啥。”我說:“沒有瞅啥”,這時從嘉韻豐歌廳屋里又出來一個男子手里拿著啤酒瓶子照我的頭上打了一啤酒瓶子,打完我人就進屋了,我的頭當時就被打出血了,我就急忙回大富豪歌廳了,大伙看見我被打了,大伙就跟著出來上嘉韻豐歌廳找人,在樓道的走廊里全是人,我后來就迷糊了,至于誰又動手打人我就不知道了,等我再從歌廳出來時打我的人已經(jīng)都走了,我們就上醫(yī)院看病了。
4、被害人蘇某某陳述與被害人謝某某陳述的主要內(nèi)容基本相同。
(六)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崔冬的供述。
2014年4月25日15時6分供述。
2013年夏天一天晚上,我和李某2到世紀廣場溜達,在溜達時遇見了一個小姑娘(后來知道叫范某某),我們就和她說了會話,我就向他要手機號,當時李某2使用我的手機記的,后來那個女子就走了,我就和李某2又溜達一會,后來我和李某2走散了,等我溜達完回到錦華招待所時,發(fā)現(xiàn)李某2和剛才遇見的小姑娘在房間了,我就進房間待著了,后來也不知道啥原因廣某也去了,說了一會話,我就在床上睡著了,也不知道睡了多長時間,李某2把我叫醒說:“廣某找你?!蔽艺f:“我睡覺”。然后我就躺下睡覺了,至于再發(fā)沒發(fā)生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等我醒來時,發(fā)現(xiàn)李某2和那個女子在一起睡覺,我就自己去工地干活去了,等再回來時,那個女子(范某某)就沒了,后來過了挺長時間,李某2跟我說他和范某某處對象,我當時也沒有在意,在2013年秋天的時候,李某2給范某某打電話說:“你出來當小姐唄。”也不知道對方怎么說的,后來李某2跟我說:“咱倆去接她吧?!蔽揖秃屠钅?打車去了大榆樹屯,把范某某接了出來,然后回到大安街里,李某2直接把范某某送到“二雙子”家開的“靚妹”洗頭房,范某某在她家當小姐了,當時我對象朱某某下樓接的我們,我們一起上的樓,上樓后李某2就把范某某的手機搶了下來,讓范某某在那當小姐,范某某就開始在二雙子家的洗頭房當小姐了,把掙來的錢給李某2花。
我對象朱某某在二雙子家的洗頭房當小姐,通過朱某某認識的老板二雙子,因為我和李某2總在一起,朱某某就認識李某2,李某2后來把范某某送到了二雙子家當小姐了。
范某某干了一段時間不想干了,讓李某2接她,我就和李某2去了,當天晚上去的還有我六哥(徐某某)和六嫂(于某某某),一起在二雙子家樓下牧羊人串烤店吃串烤,在吃飯時,范某某說她不想干了,李某2就急眼了,李某2就把范某某打倒在地上,然后用腳踹,我就特別生氣,我拿起串烤店的一個土豆子打李某2,但是沒有打著,打在串烤店的玻璃上,把串烤店的玻璃給打碎了,我和我六哥六嫂都出來了,李某2把范某某送到二雙子家洗頭房,讓她繼續(xù)干小姐。
另供述,在2013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廣某、大龍、劉東、還有朱某某、婷婷(吳某某)到自來水對過的一個歌廳唱歌去了,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廣某還有李某2跟人打起來了,我就拿了一個啤酒瓶子打了一個人,打完我就下樓追朱某某了,后來聽說藺某甲用刀把人給扎壞了,大龍被錦華派出所給抓住了,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2014年4月24日13時19分、17時18分、25日15時6分三次供述在歌廳參與打仗的事實。
2、被告人李某2的供述。
2014年3月25日20時43分供述。
2013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具體哪天我記不清楚了,我和崔某乙以及廣某在世紀廣場上邊溜達,在我們溜達時遇見一個小姑娘(后來知道叫范某某)。崔某乙就向她要手機號,范某某沒給,我們就跟著她,后來范某某就把手機號(我現(xiàn)在已經(jīng)忘了)給崔某乙了,他給完后我們就走了,我們就回我們住的錦華招待所了,崔某乙就給范某某打電話,問她在那,至于電話里怎么說的,我不知道,崔某乙就說:“我知道你在錦華招待所,你出來吧”。我和崔某乙、廣某在錦華招待所的102門口站著,范某某就把102的門打開了。崔某乙說:“你到我們那屋坐坐?!狈赌衬尘秃臀覀兩隙堑囊粋€房間。在二樓的房間我們四人坐了一會,廣某就走了,崔某乙就用電腦放“黃片”,讓范某某看,范某某不干就走了,我倆把范某某拽回來了,崔某乙就開始脫衣服,范某某看崔某乙脫衣服,她要走。我和崔某乙拽住了,崔某乙就把范某某按倒在床上了。崔某乙就把范某某的衣服給扒光了,我坐在床邊,崔某乙扒范某某的衣服時候范某某喊:“你們再整我,我就報警”。崔某乙就說:“你報警也沒有用,我有人,沒有人敢管我?!贝弈骋野逊赌衬嘲堑某嗌砺泱w的,把她按倒在床上,然后崔某乙就騎在她身上,范某某反抗,但是范某某沒起來,崔某乙就用一只手把著范某某的雙手,另一只手把著他的生殖器往范某某的陰道里插。范某某就喊:“救命?!焙傲藥茁曇矝]有人來,我就對范某某說:“你喊救命也沒有用,沒有人管?!焙髞泶弈骋揖桶阉纳称鞑暹M范某某的陰道里。我看崔某乙已經(jīng)干上了,我就在電腦上上網(wǎng)了,崔某乙干完后對我說:“李某2你來干吧”。我就把我的衣服脫了,然后就騎在她的身上,范某某不同意我干她,她就用腳把我踹了下去,我就又上來了,用手把著范某某的手騎在范麗的身上,就用我的生殖器往他的陰道里插,范某某掙扎不讓我往她的陰道里插,和我撕扒了一會,但是沒有撕扒過我,我把我生殖器插入她陰道里,我就開始來回的抽插,抽插了幾分鐘,我就射精了,我把我的精液射在她的陰道內(nèi)了。我把她干完后,我從她的身上下來,范某某就開始穿衣服,穿完衣服范某某就跑了。
范某某跑了之后,我先給范某某打電話,我問她家在哪,她就告訴他家在海坨鄉(xiāng)三頁村,后來我們知道范某某訂婚了,我們就沒敢找她。在2013年9月20日以后的一天我們聯(lián)系上了范某某,我和崔某乙還有小四(她是崔某乙的對象)就打出租車到他們村子了,在村頭我們把她拉上車,在車上小四問范某某是否當小姐,范某某不干,崔某乙就說:“李某2:“你問問她干不干?!蔽揖蛯Ψ赌衬痴f:“給你送二雙子那當“小姐”你去不去?!狈赌衬痴f:“我不去”我說:“挺掙錢,一天能掙不少錢?!狈赌衬痴f:“那我也不去,多少錢我也不去,我上飯店干活也不去當小姐?!贝弈骋艺f:“操你媽的啥也不干吃屎去,花啥”。崔某乙說:“李某2你讓不讓她當小姐。”我說:“干吧”,在我們正說著車就到了二雙子家樓下的門口。車停在門口后,崔某乙就拿起電話給二雙子打電話說:“二哥到了,你下樓?!辈灰粫p子下樓并付了車費,我們就下車了,崔某乙就說:“這就是二雙子,二樓就是當小姐的地方。”范某某推開車門,下車就跑了,我和崔某乙就攆上她把她拽住了,我和崔某乙就把范某某拽到了二樓左側(cè)的屋內(nèi),屋內(nèi)有大約10多名女人歲數(shù)都不大,我就對她們說:“新來的,照顧照顧她,”第二天我又去了二雙子家,當天范某某和兩個人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其中一個是白天干的,干完后老板娘從北側(cè)的窗戶給我扔下來50元錢,晚上又給了我50元錢,過了大約有一個月左右,范某某不想干了,二雙子的媳婦給我打電話說:“你送來的人不想干了,你來一趟?!蔽揖秃痛弈骋?、六哥以及六哥的對象到二雙子家的店找到范某某,把他領到牧馬人串烤店,在吃飯時范某某就跟我說:“我要回家,我不干了,我不當小姐?!蔽艺f“不干也得干,消停的干吧”我倆就因為這事吵吵起來了。在吵吵時我就用腳踹范某某肚子幾腳,把范某某踹倒了。崔某乙就用腳踩住范某某的腦袋,我就往范某某的腦袋和身上踢,邊踢邊說:“操你媽的,不干不行,我不讓你回家你非要回家,我打死你,不干我整死你們?nèi)??!边@時六哥六嫂就拉我們,不讓我們打范某某,我們就把范某某放開了,我看到范某某臉踢腫了,崔某乙看六哥、六嫂不讓打,他就用土豆把飯店的玻璃砸碎了,范某某害怕我們再打她,范某某就出去了,后來崔某乙和六哥打了起來,我們拉開后就上廣場福街的一個旅店睡覺了,第二天范某某又回到二雙子的足療店,在足療店里范某某干到了12月份,我就說:“范某某別干了,回家咱倆定婚”。她就和我回家了,在臘月初八我爸媽以及范某某的父母都來大安了,在飯店吃的飯,說把我們的婚事定下來,說來年結(jié)婚,當時給了范某某家6500元錢作為彩禮,后來又給了1萬元錢,一直到今天把我?guī)У脚沙鏊沂冀K和范某某在一起了,事情的經(jīng)過就是這樣。
2014年3月27日15時20分的供述與3月25日20時43分的供述相同。
2014年3月25日14時32分供述。
2013年9月13日下午5點多鐘還沒黑天時,我和廣某、段某某、崔冬、劉東(劉某某)、崔冬對象,我們七個人在吃完飯后到黑土地歌廳唱歌,唱完歌就要回家,我們幾個就到廣場上溜達,溜達完不知道是誰說再去唱會歌,我們就坐在嘉韻豐歌廳一進門左側(cè)那桌,大約唱了20多分鐘,當時我們在嘮嗑,我一回頭就看到在邊上坐著的段某某和廣某出去了,這時崔冬對象因為崔冬喝酒就生氣出去了,崔冬背個包就追出去了,大約過了一二分鐘,崔冬對象先推門進來,崔冬緊接著進來了,崔冬還沒說話,崔冬的對象就說:“外面打起來了?!闭f完崔冬和他對象就出去了,我和劉東(劉某某)也出去了,出去后就看到嘉韻豐歌廳門口處一幫人打成一團了,當時很多人圍在一起,我還聽見有女的聲音,這時我就上前去拉仗,劉東(劉某某)也沖上去拉仗。劉東在中間拉著,我在外圍拉著,當時我就看到廣某和崔冬手里拿著啤酒瓶子,當時還聽到廣某說:“得瑟我用刀扎死你?!蔽揖屯庾V某和崔冬都沒拽出來,劉東在里面往外推廣某、段某某他們,這時劉東說一句:“趕緊都回去吧?!蔽液痛薅瑢ο筮€有叫婷婷的女的我們也都下去了,然后廣某和段某某就跑下去了,出去后,廣某和段某某打車走了,我和婷婷打車往廣場走,這時看到崔冬和劉東在另一輛出租車上,在英皇歌廳那我們四個坐一輛出租車到廣場附近的賓館了。崔冬和劉東打車出去了,不一會崔冬給我打電話說:“段某某和廣某買東西回去還要打,被警察抓了?!?/p>
3、被告人朱某3的供述。
2013年3月26日13時39分供述。
我是從2013年6月份兌的這個足療店,開始介紹、容留他人賣淫(嫖娼)。我一共有3處容留他人賣淫(嫖娼)的場所,一處是我住的勞動局家屬樓三單元2樓,另外兩處是在姐妹足療店住不下了就在日雜樓6單元201室和港務局家屬樓3單元301室發(fā)生性關(guān)系和包宿。我的盈利方式就是我家的小姐給顧客并從中提成。我店里的規(guī)矩就是客人來了之后和小姐在包房內(nèi)我不管在里提供什么服務,只在要里面待上半小時左右,小姐出來就給我20元錢,一般的客人和小姐在包房都是打快槍的,一次小姐收取70元人民幣,小姐與客人完事后就給我提成,還有的客人和小姐在包房內(nèi)做正規(guī)按摩,小姐也收取70元人民幣,客人要求在我店住的話,我就收取300元人民幣,然后我給小姐200元小費,要是客人把小姐帶走到外面自己找地方住,我就收取200元人民幣,然后我給小姐150元人民幣,我收取50元人民幣。
2014年3月27日15時6分、4月30日15時37分的供述與3月26日的供述主要事實相同。
4、被告人鄒某某供述。
2014年3月26日8時22分供述。
我在2011年離婚后,在2012年認識朱某3,我就經(jīng)常去他家,當時他在勞動局家屬樓3單元開靚妹足療館,剛開始時,我去他家?guī)退掖驋咝l(wèi)生,后來我就開始幫著他經(jīng)營足療店管理,主要就是給來的男子介紹小姐,告訴來的人“打快槍”是70元錢,包宿是300元錢,來的人要是同意就給我錢,我就介紹小姐給來的人,他們和小姐發(fā)生完性關(guān)系后,我就把收的錢給小姐一部分,我自己留一部分,“打快槍”的我收70元,給小姐50元,包宿的收300元,給小姐200元錢,我自己留100元錢。我從2013年搬到朱某3家后就隔三差五的幫著朱某3經(jīng)營足療,就陸續(xù)的幫著他介紹賣淫,具體我介紹了多少我不記得了,我從那里一直干到2014年3月26日,在26日早上被抓到派出所了。
在靚妹足療店里的小姐有叫小雪、楊*、白雪、小四、娃娃、婷婷,經(jīng)常有人來,待不了幾天就走,很多我都不知道叫啥名,就是這幾個人我也不知道真名叫啥。我在靚妹足療店介紹多少小姐與男子發(fā)生性關(guān)系我也記不清了,收了多少錢我也不記得了。從我到足療店開始到現(xiàn)在,足療店經(jīng)我手平均每天能收入200元錢。
2014年3月27日15時16分的供述與3月26日的供述相同。
證據(jù)分析:
被告人李某2在偵查機關(guān)的兩次供述相同,比較穩(wěn)定,且與被害人范某某的陳述吻合一致。被告人崔冬的供述與范某某的陳述關(guān)于相見的過程、在旅店同一房間的事實也一致,證人藺某乙證實在旅店見到崔冬、李某2、范某某。李某2辨認出犯罪嫌疑人崔冬。雖然本案沒有提取到有關(guān)強奸罪的物證及被告人崔冬、李某2在庭審中翻供,但本案的直接證據(jù)和間接證據(jù)能夠形成鏈條,不存在明顯的矛盾,所以被告人和辯護人認為強奸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被告人李某2在偵查機關(guān)兩次供述強迫范某某賣淫,證詞比較穩(wěn)定,且與被害人范某某的陳述吻合。被告人崔冬供述:他與李某2打車到大榆樹接范某某,直接送到二雙子開的“靚妹”洗頭房,讓范某某當小姐,李某2還搶走了范某某的手機,范某某掙錢給李某2花等事實。朱某某證實:范某某在二雙子的足療店當小姐,崔冬、李某2打過范某某等事實。證人徐某某、于某某證實:因范某某不想當小姐被李某2打了。上述證據(jù)足以認定被告人崔冬、李某2強迫范某某賣淫的犯罪事實。
被告人崔冬、李某2尋釁滋事的事實,有二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陳述、同案人藺某甲、段某某的供述、多名證人證實,辨認筆錄、診斷、鑒定意見與其它證據(jù)形成完整鏈條,足以認定。
被告人朱某3、鄒某某在偵查機關(guān)多次供述在足療店內(nèi),容留、介紹她人賣淫的事實。被告人崔冬、李某2的供述也證實朱某3、鄒某某容留、介紹他人賣淫。證人范某某、朱某某、白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證實:在朱某3開的足療店從事賣淫,鄒某某幫二雙子容留、介紹賣淫的事實。朱某某、白某某、吳某某、高某某、楊*辨認朱某3、鄒某某系容留、介紹賣淫的嫌疑人。雖然被告人朱某3、鄒某某在庭審中翻供,但認定二被告人容留、介紹賣淫的證據(jù)確實充分,證據(jù)間形成鏈條,不存在合理懷疑,足以認定。
本院對被告人崔冬、辯護人任長春與公訴機關(guān)就有關(guān)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提出的控辯意見進行審查后認為:
關(guān)于輪奸是否成立的問題。
經(jīng)查,輪奸是強奸罪中一種嚴重的犯罪形式,應從重處罰。輪奸系二人以上共同強奸婦女,輪奸成立的前提是參與人都有強奸的行為,而且有共同強奸的故意。本案公訴機關(guān)未指控李某2犯強奸罪,只指控崔冬一人犯強奸罪,卻認定崔冬系輪奸,不符合輪奸的構(gòu)成要件,公訴機關(guān)認為崔冬系輪奸的意見,本院不予支持。
本院認為:被告人崔冬以暴力、威脅手段強奸婦女;被告人崔冬、李某2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情節(jié)惡劣;崔冬、李某2強迫她人賣淫。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朱某3伙同被告人鄒某某容留、介紹多人多次賣淫,情節(jié)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容留、介紹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朱某3、鄒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朱某3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鄒某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減輕處罰。崔冬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崔冬、李某2犯罪性質(zhì)惡劣,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害較大,應依法數(shù)罪并罰。朱某3、鄒某某在庭審中翻供,拒絕悔罪。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現(xiàn),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一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jié)果
一、被告人崔冬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000.00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20,00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止)。
二、被告人李某2犯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000.00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20,00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止)。
三、被告人朱某3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0,00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
四、被告人鄒某某犯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00元。
(罰金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孫守航
審判員夏艷娣
審判員辛廣軍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書記員
書記員齊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