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財政局 【發(fā)文字號】 合勞社秘[2006]220號
【發(fā)布日期】 2006.11.07 【實施日期】 2006.10.01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人事工資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勞務型公司派遣人員工資標準和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的通知
(合勞社秘[2006]220號)
各區(qū)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各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局、財政局,各用人單位:
經(jīng)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勞務型公司吸納的“4050”人員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40元。其中,崗位補貼標準由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由原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其中,本市黨政機關騰崗安置提供的公益性崗位(以實際工作崗位為準),其勞動報酬由市財政部門承擔2/3,市勞動保障部門承擔1/3;非黨政機關提供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報酬由市財政、勞動保障部門、用人單位各承擔1/3。
希接此通知后,認真組織落實。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財政局
二ΟΟ六年十一月七日
【發(fā)布日期】 2006.11.07 【實施日期】 2006.10.01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人事工資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勞務型公司派遣人員工資標準和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的通知
(合勞社秘[2006]220號)
各區(qū)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各開發(fā)區(qū)人事勞動局、財政局,各用人單位:
經(jīng)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勞務型公司吸納的“4050”人員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40元。其中,崗位補貼標準由原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報酬由原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其中,本市黨政機關騰崗安置提供的公益性崗位(以實際工作崗位為準),其勞動報酬由市財政部門承擔2/3,市勞動保障部門承擔1/3;非黨政機關提供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報酬由市財政、勞動保障部門、用人單位各承擔1/3。
希接此通知后,認真組織落實。
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財政局
二ΟΟ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