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guī)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酌情處罰。
由于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每年都會出現(xiàn)新變化,蘇義飛律師將在此網(wǎng)站頁面每年更新一次該罪名量刑標準:
【第210號】辯護律師將在法院復制的案件證據(jù)材料讓被告人親屬查閱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因故知悉國家秘密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本案被告人系辯護律師,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guī)定,是“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zhí)業(yè)人員”,并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更不屬于檢察部門保密規(guī)定所約束的本系統(tǒng)的國家秘密的知悉人員,且法院系統(tǒng)的保密規(guī)定亦未將案件證據(jù)材料確定為國家秘密,本案被告人自然沒有將案件證據(jù)材料作為國家秘密加以保守的義務。一審法院將辯護律師認定為負有特定義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顯然是錯誤的。
【第258號】利用中考命題工作的便利將考前輔導內(nèi)容作為中考試題的行為能否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先行透露了“命題”內(nèi)容,使該內(nèi)容廣為傳播,后又利用命題人的身份將該內(nèi)容作為正式試題,造成了參加孝感市2002年中考的考生政治成績?nèi)孔鲝U的嚴重后果。其先行透露加后續(xù)命題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后果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上述行為的性質與先命題后透露的典型泄密行為并無實質的差異。被告人李某1的行為符合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構成要件,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200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
(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條)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件)以上的;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2項(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泄露國家秘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會穩(wěn)定、經(jīng)濟發(fā)展、國防安全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
5、通過口頭、書面或者網(wǎng)絡等方式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
6、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guī)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8、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條)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致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1項(件)以上的;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4項(件)以上的;
4、違反保密規(guī)定,將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與互聯(lián)網(wǎng)相連接,泄露國家秘密的;
5、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國家秘密載體,隱瞞不報、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或者不采取補救措施的;
6、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1999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
(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第398條)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故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
3、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
4、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guī)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7、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案(第398條)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秘密文件,致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觸范圍,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
2、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
3、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遺失秘密文件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
5、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標準(試行)
三、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
(一)重大案件
1、故意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一項以上,或者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三項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五項以上的;
2、故意泄露國家秘密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的。
(二)特大案件
1、故意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二項以上,或者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五項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七項以上的;
2、故意泄露國家秘密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構成特別嚴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對社會秩序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
四、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案
(一)重大案件
1、過失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一項以上,或者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五項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七項以上并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2、過失泄露國家秘密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3、過失泄露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危害的;
4、過失泄露國家秘密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的。
(二)特大案件
1、過失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二項以上,或者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七項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十項以上的;
2、過失泄露國家秘密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二百萬元以上的;
3、過失泄露國家秘密對國家安全構成特別嚴重危害的;
4、過失泄露國家秘密對社會秩序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犯罪行為,觸犯刑法分則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條至第四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的,依照該規(guī)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因不具備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則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條至第四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但依法構成第三百九十七條規(guī)定的犯罪的,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
第三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犯罪并收受賄賂,同時構成受賄罪的,除刑法另有規(guī)定外,以瀆職犯罪和受賄罪數(shù)罪并罰。
第四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行為,放縱他人犯罪或者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瀆職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他人共謀,利用其職務行為幫助他人實施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瀆職犯罪和共謀實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他人共謀,既利用其職務行為幫助他人實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職務行為與他人共同實施該其他犯罪行為,同時構成瀆職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五條 國家機關負責人員違法決定,或者指使、授意、強令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構成刑法分則第九章規(guī)定的瀆職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集體研究”形式實施的瀆職犯罪,應當依照刑法分則第九章的規(guī)定追究國家機關負有責任的人員的刑事責任。對于具體執(zhí)行人員,應當在綜合認定其行為性質、是否提出反對意見、危害結果大小等情節(jié)的基礎上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和應當判處的刑罰。
第七條 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管理職權時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適用瀆職罪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fā)送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予以發(fā)布,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