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蘇義飛、黃新偉,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系犯罪嫌疑人朱xx偵查階段的委托律師
通訊地址:合肥市xxxxxxxx。
聯(lián)系方法:15855187095(蘇義飛)、13739296341(黃新偉)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朱xx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xx因涉嫌犯盜竊罪,于2014年3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申請人應朱xx及其近親屬的要求,為朱xx申請取保候審。申請人認為,盜竊罪不屬于暴力型犯罪,且朱xx涉案金額約為6000元,即便構成犯罪量刑也相對較輕,對朱xx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不具有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情形。朱xx家屬愿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現(xiàn)依據(jù)《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特向貴局申請對朱xx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若貴局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煩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為感!
此致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申請人:蘇義飛、黃新偉
2014 年 4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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