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2023)皖0522刑初350號
案件概述
含山縣人民檢察院以含檢刑訴(2023)32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道付犯盜竊罪,于2023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于2023年12月1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含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周興勝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道付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控辯方主張
含山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道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于2022年4月期間多次通過投喂自制毒烤鴨肉毒殺的方式盜竊5條家犬(未帶走),使用自制套狗圈盜取1條家犬,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6條家犬市場價值共計7800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1.2023年4月9日22時許,被告人王道付竄至含山縣××鎮(zhèn)××村××村,用隨身攜帶的自制毒烤鴨肉投給朱某1家一只重約70斤的白色土狗食用,狗食用后不知去向,王道付尋找未果逃離現場。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1050元;
2.2023年4月19日22時許,被告人王道付竄至含山縣××鎮(zhèn)××村××村,用隨身攜帶的自制毒烤鴨肉投給邵某家的一只重約70斤黑色土狗食用,狗食用后不知去向,王道付尋找未果逃離現場。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1050元;
當晚,被告人王道付在邵集行政村小邵村繼續(xù)作案,用隨身攜帶的自制毒烤鴨肉投給朱某2家的一只重約40斤黑白色土狗食用,后被家主發(fā)現時已死亡。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600元;
當晚,被告人王道付在邵集行政村小邵村繼續(xù)作案,用隨身攜帶的自制毒烤鴨肉投給邵某家的一只黃色拉布拉多大食用,狗食用后不知去向,王道付尋找未果逃離現場。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2000元;
當晚,被告人王道付在小邵村繼續(xù)作案,使用自制的套狗鐵圈將邵某家豬圈內的一只黃色金毛犬勒死,后盜走帶回家中食用,于2023年5月10日被民警從其家中冰箱內將兩袋未食完的冷凍狗肉查出。2023年10月19日經安徽師范大學野生動植物種及其產品鑒定中心對該冷凍肉DNA序列的檢測結果認定為家犬。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1600元;
3.2023年4月26日22時許,被告人王道付竄至含山縣××鎮(zhèn)××村××村,用隨身攜帶的自制毒烤鴨肉投給石某家的一只重約100斤黃色土狗食用,后被家主發(fā)現已中毒死亡。經含山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只家犬市場價值為人民幣1500元。
案發(fā)后,被告人王道付在公安機關民警對其盤問時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且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
公訴機關就上述指控事實提供了物證、書證、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辨認筆錄、鑒定意見、視聽資料等證據予以證明。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道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涉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道付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王道付案發(fā)后在公安機關盤問時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案發(fā)后,被告人王道付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
被告人王道付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表示認罪認罰。
一審法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質證、確認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1.物證:被盜家犬的肉體、在網上購買與作案工具類似的套狗圈;2.書證:立案決定書、戶籍證明、歸案經過、價格認定結論書、前科證明、諒解書等;3.被害人陳述:被害人朱某1、邵某、朱某2等人陳述;4.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被告人王道付的供述和辯解;5.檢查、辨認筆錄:公安機關對被告人住處進行檢查、被告人對作案現場進行辨認的記錄;6.鑒定意見:對送檢的樣品經鑒定為家犬;7.視聽資料。
一審法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道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道付采用投放毒餌的方式盜竊他人家犬,應酌情從重處罰;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將食用毒餌的狗盜走,屬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王道付案發(fā)后在公安機關盤問時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案發(fā)后,被告人王道付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一、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審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王道付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于本判決生效后五日內交清。)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和冷凍狗肉,有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審判人員
審判員賈長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江雪
書記員郭雯婧
裁判附件
附本判決引用法律條文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五十二條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jié)決定罰金數額。
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