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81年05月29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1年05月29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國務院同意國家物資總局 《關于擴大金屬材料就地就近供應、壓縮社會庫存的請示》,現轉發(fā)給你們,請參照執(zhí)行。
關于擴大金屬材料就地就近供應
壓縮社會庫存的請示
去年十二月,國務院領導同志討論利用庫存物資時指示,要制訂一個三年規(guī)劃,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把超儲積壓的庫存鋼材和機電產品壓縮下來,解決我們經濟工作效率低、效益差的問題。
經我們多次研究認為, 從根本上解決庫存積壓, 除了切實搞好計劃的綜合平衡,做到按需生產,防止新的積壓并采取有力的經濟措施和行政手段,加速現有庫存的處理利用之外, 從流通環(huán)節(jié)上還必須下決心改變行行層層設庫, 周轉環(huán)節(jié)過多,貨到地頭死的現象??紤]到計劃體制、企業(yè)管理體制不可能很快改變,目前可采取由主管部門管指標,物資部門按指標組織供應的辦法。需要直達的,直達;需要中轉的,由物資部門就地就近供應。經驗證明,這樣做對減少庫存積壓是很有效的。
六十年代初期, 少奇同志抓物資管理試點時, 組織就地就近供應的辦法,曾在十二個省、市、自治區(qū)推廣,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由于“文化大革命”,未能進行下去。近兩年,國家物資總局所屬中國金屬材料公司,與各省、市自治區(qū)和地、市金屬材料公司采取聯合的辦法,在全國已建立起二十八個分公司和一百二十九個供應站,基本上形成了一個布局比較合理的金屬材料專業(yè)化供應網。由于過去物資資源比較緊張,中央部門擔心物資指標劃轉下去供應不上,對劃轉指標就地就近供應意見不一致。因此,從一九七九年開始,只有二十五個中央非工業(yè)部門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十五個重點基建項目需用的鋼材,及七十個部門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需用的有色金屬四種原料和三材,實行了劃轉指標,由中國金屬材料公司供應站就地供應的辦法。最近,隨著調整方針深入貫徹,加強了對流動資金的管理,金屬材料供應緩和,有些工業(yè)部門已經主動提出,希望物資部門把中央直屬、真供企業(yè)的金屬材料供應任務承擔起來。
為此, 我們建議: 除國防軍工、鐵道部、交通部以外,擬同中央其他部門商量,對于部直屬直供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所需金屬材料,逐步實行劃轉指標由物資部門組織就地就近供應的辦法。
鋼材:
一九八二年,在京、津、滬三市、四川、湖南、黑龍江、山西、福建、陜西六個省及輕工、紡織兩個部試點。中央各部門在三市、六省的直屬直供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所需通用鋼材,劃轉指標到中國金屬材料公司的各地網點,就地就近組織供應;輕工、紡織兩個部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qū)的直屬直供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除馬口鐵,黑鐵皮仍由輕工部自行供應外,其他鋼材品種,均由兩個部劃轉指標到中國金屬材料公司的各地網點,就地就近組織供應。
一九八三年,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廣。除一機部外,其他中央部門都劃轉指標到中國金屬材料公司的各地網點,按照指標就地就近組織供應。
有色金屬:
從一九八二年開始,中央各部門的直屬直供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所需有色金屬,一律劃轉指標到中國金屬材料公司的各地網點,就地就近組織供應。
各省、 市自治區(qū)所屬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需要的金屬材料,也要貫徹上述精神,劃轉指標,就地就近組織供應或按需核實供應。具體辦法,請各省、市、自治區(qū)自行規(guī)定。
在兩三年內全面實現上述規(guī)劃 , 加上搞好綜合平衡 , 組織按需生產和采取一些經濟辦法,我們預計,全國鋼材庫存周轉期,有可能從現在的八個月減少到六個月左右。四種有色金屬原料庫存周轉期,有可能從現在的六個月減少到五個月。兩項共可節(jié)約流動資金三十億元左右。在實現上述規(guī)劃過程中,社會庫存的比重將逐步減少,物資部門的庫存比重將逐步增加,兩三年后,物資部門的鋼材庫存可能從現在占百分之二十增加為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四種有色金屬原料庫存,從現在的百分之三十八增加到百分之五十。將使庫存結構趨向合理。
以上報告,請審核。如同意,請批轉各省、市、自治區(qū)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研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