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1991年01月07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91年01月07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機場安全檢查工作,保障民用客機及其旅客的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通告》(國發(fā)[1982]139號)中關于乘坐國際、國內民航班機的中外籍旅客必須通過安全門檢查,也可以進行人身檢查的規(guī)定,以及1990年10月29日總理辦公會議關于對形跡可疑旅客,也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搜身檢查的決定,現將對旅客人身檢查問題通知如下:
一、 對旅客實施人身檢查,先在廈門機場進行,其他機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行。1991年6月30日前,各機場都必須按照規(guī)定和要求,對旅客實施人身檢查。
二、 對通過安全檢查門時報警的外國籍旅客和中國籍老人、殘疾人、婦女、小孩,原則上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復檢,其余報警的旅客采用人身檢查辦法;對經過安全門不報警的青年、壯年旅客,安全檢查人員根據情況也可以對他們進行人身檢查。對經過人身檢查仍有疑點的旅客,可以帶到安全檢查現場值班室進行重點檢查。檢查應由同性工作人員執(zhí)行。
三、 遇有公安、國家安全部門的敵情通報或重大節(jié)日、重要活動期間,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擴大人身檢查的范圍。
四、 安全檢查人員在檢查中既堅持各項制度,堅持原則,又要態(tài)度和藹,禮貌待人,注意方式和方法,搞好文明執(zhí)勤。
附: 人身檢查和操作要領和程序
對旅客實施人身檢查,主要是檢查員通過雙手對旅客身體采取摸、壓檢查辦法,發(fā)現藏匿的武器、兇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危險物品。
檢查要領和程序是:由上至下,由里到外,由前至后。檢查員要面向旅客,先從旅客前衣領開始,至雙肩、前胸、腰部止;再請旅客轉身,從后衣領起,至雙臂外側、雙臂內側、腋下、背部、后腰、襠部、雙腿、腳部止。如旅客冬季著裝較多,可先請旅客解開外衣,對外衣也要進行認真檢查。
檢查重點是人體的腋下、腰部和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