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09年09月07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09年09月07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陳燕萍同志是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qū)人民法庭副庭長,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她忠于職守、勤奮工作,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職責,自覺追求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擔任法官以來,審理案件3000多件,年均結案超200件,調解率近70%,所辦案件無一錯案,無一引發(fā)上訪,是公認的辦案標兵、調解能手。她真心為民、奉獻社會,主動要求到條件艱苦、任務繁重的基層人民法庭工作,飽含真情為基層群眾服務,化解矛盾,消除紛爭,被譽為“真情為百姓、公正建和諧的基層好法官”,特別是她堅持7年關心幫助患病未成年當事人的先進事跡,感動了社會各界,受到了廣泛贊譽。因工作業(yè)績突出,陳燕萍同志曾榮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兩次,被評為全國優(yōu)秀女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人民法庭優(yōu)秀法官、江蘇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江蘇省十大女杰、江蘇省十佳法官,被中宣部確定為“道德楷模,文明風尚”宣傳典型。
根據陳燕萍同志的先進事跡和 《人民法院獎勵暫行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陳燕萍同志“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
陳燕萍同志扎根基層人民法庭14年,將真情奉獻給人民群眾,將心血奉獻給審判事業(yè),是忠誠踐行“三個至上”的優(yōu)秀代表,是“人民法官為人民”的杰出楷模。最高人民法院號召,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干警要迅速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的活動,學習她牢記宗旨、真心為民的堅定信念,學習她公正司法、清正廉潔的優(yōu)秀品質,學習她善于調解、案結事了的職業(yè)能力,學習她恪盡職守、忘我工作的敬業(yè)精神,學習她甘于奉獻、樂于助人的高尚情懷。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把學習陳燕萍同志作為推進“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加強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教育廣大干警以陳燕萍同志為榜樣,不斷激發(fā)工作熱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盡職盡責為大局服務,盡心盡力為人民司法,切實肩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捍衛(wèi)者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