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衛(wèi)律師幫涉嫌強奸案的當事人成功爭取取保候審
本案是公安部督辦涉黑案件引出的案件。當事人因涉嫌強奸罪被某縣偵查機關刑事拘留,拘留的第7天被提請批準逮捕,家屬著急等待至拘留的第10天,解除了仍讓等批捕結果的原委托律師,緊急委托邵衛(wèi)律師擔任辯護人。
邵衛(wèi)律師深知“黃金14天”的重要性,于第二天上午前往某縣偵查機關了解基本案情,下午赴看守所會見當事人,認真記錄當事人的辯解、確定合理的辯護思路,當晚考察案發(fā)現場。在拘留的第13天,親赴檢察機關當面與檢察官交流意見、遞交書面《不予批準逮捕意見書》,獲得檢察官的認可。
最終檢察機關經過認真專業(yè)的討論,采納了邵衛(wèi)律師的意見,對被拘留了14天的當事人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偵查機關隨即為當事人辦理取保候審。(下附《取保候審執(zhí)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