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陽律師幫死者家屬獲113萬余元賠償
代理律師:
袁陽,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基本案情:
徐某某系流動補胎人員,2023年9月18日23時42分左右,陳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闖紅燈時與對向車道轉(zhuǎn)彎的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碰撞,車輛失控撞向停放在輔道上李某某的一輛重型自卸貨車,并導致正在進行補胎作業(yè)的徐某某當場死亡。事故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陳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李某某、徐某某共同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爭議焦點:
徐某某在該起事故責任中應承擔的比例。
辦案過程:
徐某某作為家庭經(jīng)濟支柱意外去世時年僅47歲,女兒剛大學畢業(yè)還未工作,次子還在讀初中,妻子身體多病也無工作。斯人已逝,為受害者家屬爭取到最大的經(jīng)濟補償是對他們最好的告慰。
袁陽律師接受委托后,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分析,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對主次責任的認定并不是侵權責任認定的唯一依據(jù),要結(jié)合事故侵權行為中各方的過錯來評價,對徐某某承擔的次要責任應理解為自身損害后果部分的過錯評價;其次,在與李某某共同承擔次要責任中的比例劃分,應嚴格按照行為人的主觀過錯、行為與損害結(jié)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在責任中的地位、各自的過錯程度等等來進行劃分,而不能不加區(qū)別的把責任進行均攤,具體到本案中,李某某對維修地點的選擇具有支配地位,而徐某某只能被動接受。
庭審中,因本案涉及被告眾多,律師針對每位被告所應承擔的責任一一說理,詳細闡述了上述兩點理由的事實與法律依據(jù),力爭將徐某某的責任比例降到最低。
辦案結(jié)果:
法院支持了律師的代理意見,認定陳某承擔70%的責任,李某某承擔20%的責任,徐某某承擔10%的責任,判決被告承擔徐某某親屬各項損失合計113萬余元。
該案的勝訴,不僅告慰了受害人家屬失去親人的悲痛心情,也使得他們的后續(xù)生活得以保障,金亞太律師專業(yè)、負責、細致的工作也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贊許!
撰文:張健
編輯:代娜娜
審核:陶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