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義飛律師:由于受害人遭受的傷殘程度不一,導致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做傷殘鑒定的,一般是出院后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但治療終結后最長不能超過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由律師事務所或交警隊委托具備傷殘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3.2 評定時機
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fā)癥治療終結為準。
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一、治療終結和鑒定時機的確定
(一)治療終結:臨床醫(y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wěn)定的時期。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準備傷殘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二)鑒定時機: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fā)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2個月,可以委托律師準備進行傷殘鑒定。
二、鑒定材料的確定
很多當事人在委托律師事務所做傷殘鑒定時,丟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導致無法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病歷復印件和當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蘇義飛律師:如果司法鑒定機構認為不構成殘疾或不構成較高等級的殘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鑒定機構,代理人不應輕言放棄、“吊死在一棵歪脖樹上”。
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鑒定工作的重要性,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其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不容質疑。
代理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鑒定常識,熟悉司法鑒定工作的原則、依據、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從“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思想轉變?yōu)椤按蚬偎揪褪谴蜃C據”,讓證據說話。
《(2016年)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