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135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熊小平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的名稱變更、組織形式變更、負責人變更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熊小平律師事務所變更為安徽訟維律師事務所,組織形式由個人律師事務所變更為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熊小平變更為張玉林。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7月2日
抄送:蕪湖市司法局,省律師協(xi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