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中國人民銀行
發(fā)文日期2022年02月11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2月11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yè)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21年7月9日至8月9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意見征集期內共收到12家金融機構37條意見,合并同類意見后共10條。經充分研究論證,采納履約保障品市值符合雙方約定條件、明確標的券付息相關安排等8條意見。部分采納2條,情況如下:
一是建議放寬對大額借貸的界定比例和書面報告的時限要求。
采納情況:部分采納,考慮到《辦法》實施后債券借貸便利性提升,應強化風險防范,故保持征求意見稿中對大額借貸的界定比例,將報告時限放寬至次一日12:00前。
二是建議明確履約保障品的具體類別,以及是否可以為轉讓式債券借貸。
采納情況:部分采納,轉讓式債券借貸和以現(xiàn)金資產為履約保障品的做法與當前國內市場實踐不同,《辦法》僅做方向性規(guī)定,后續(xù)將在債券借貸主協(xié)議中為相關做法留對接空間。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行相關工作的關注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