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司法部
發(fā)文日期1984年10月10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4年10月10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黑龍江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
你省律師管理處1984年5月30日請示函收悉。關于紀律檢查干部可否擔任兼職律師問題,經征詢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意見,專職紀律檢查人員,不宜擔任兼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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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司法部公證律師司關于現職紀律檢查干部不宜擔任兼職律師的批復
來源: m.yestaryl.com 日期:2023-12-01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司法部 發(fā)文日期1984年10月10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4年10月10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黑龍江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 你省律師管理處1984年5月30日請示函收悉。關于紀律檢查干部可否擔任兼職律師問題,經征詢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意見,專職紀律檢查人員,不宜擔任兼職律師。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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