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發(fā)布日期】 2005.03.14
【實施日期】 2005.03.14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吳邦國委員長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肯定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會議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