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法〔2016〕25號
施行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guī)定:木太力甫·吾布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周強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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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木太力甫·吾布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的公告
來源: m.yestaryl.com 日期:2023-04-22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法〔2016〕25號 施行日期2016年01月26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規(guī)定:木太力甫·吾布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 周強 2016年1月26日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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