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安徽省商務廳 【發(fā)文字號】 皖商辦建函[2014]195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3.19 【實施日期】 2014.03.19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市場管理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開展清理整治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項目的通知
(皖商辦建函〔2014〕195號)
各市商務局,廣德、宿松縣商務局:
近日,商務部發(fā)出通知,統一部署對2005年以來所建“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項目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為貫徹落實商務部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內容
1.對承辦企業(yè)重復、虛報冒領國家補貼、“只掛牌、不改造”、“只掛牌、不配送”等嚴重違規(guī)行為,按項目名稱、所在地、承辦企業(yè)、建設年度4項內容列出黑名單。
2.對2013年之前所建農家店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地名、店名、建設年度、實施企業(yè)、關閉原因5項內容,列出已關閉農家店清單。
3.對照農家店改造和管理規(guī)范,查看證照、“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標識、臺賬、商品配送貨單、統一標簽等規(guī)范管理情況,以及有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過期食品等不良行為,進行有針對性的整改,確保農家店商品質量合格。
4.查看農家店商品配送率,據實統計承辦企業(yè)商品統一配送率,對未達到國家統一配送率要求的,列出黑名單。
5.查看“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專用標識使用情況,對經營不善、形象極差和已關閉的農家店,撤消“萬村千鄉(xiāng)”專用標識。
二、時間安排
請各市于4月15日前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并將總結報告省商務廳(市場建設處)。
三、工作要求
1.省商務廳成立以分管廳長為組長,市場建設處、財務處、監(jiān)察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請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2.省直承辦企業(yè)所建設的農家店要納入當地清理范圍。凡列入黑名單的企業(yè),不得再享受國家和省商務相關專項資金支持;違規(guī)所得,要依法追回。
3.上報的總結材料要按清理整治內容逐一列明,明確當地農家店總量、承辦企業(yè)名稱及其農家店數量,實地查看的數量,其中各類違規(guī)數量。對違規(guī)的企業(yè)和農家店要按要求列出清單。
4.省商務廳將在5月份以后,組織督查和各市互查。
聯系人:陳俊海 王首強
聯系電話:0551-63540080 63540079
特此通知
附件: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集中清理整治“萬村千鄉(xiāng)”存在問題的通知(略)
安徽省商務廳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