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153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倪斌等12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7人)
倪斌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
沈楊 安徽龍方律師事務所
顧艷寧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劉曙光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郭海波 安徽永承律師事務所
曹翔燕 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鄭莉 北京百瑞(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1人)
張文秋 安徽杜文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1人)
陸星燦 安徽恒言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3人)
羅偉 安徽霍達律師事務所
秦曉樾 安徽尋求律師事務所
賈世民 安徽廣運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