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317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李夢佳等12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10人)
李夢佳 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
詹劍鋒 湖南曠真(合肥)律師事務所
姜輝 上海匯業(yè)(合肥)律師事務所
汪文 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董勁松 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劉敏雁 北京浩天信和(合肥)律師事務所
韋蕾 ?浙江學優(yōu)(合肥)律師事務所
陳雅倩 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鐘威 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趙勤犇 浙江京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蚌埠市(1人)
朱瑞 北京盈科(蚌埠)律師事務所
三、淮南市(1人)
呂英福 安徽法戈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