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21〕第19號
劉帥等20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18人)
劉帥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董成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
高學良 由安徽儒圣律師事務所轉入廣東國暉(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磊 由安徽景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同勝律師事務所
徐陽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得律師事務所
朱啟勇 由安徽金華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天律師事務所
梅明 由安徽朱友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誠贏律師事務所
周曙光 由安徽力瀾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尹韋韋 由安徽尚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萬紅 由安徽祖庭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臨湖律師事務所
曹亮 由安徽和源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國恒律師事務所
汪濤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得律師事務所
蔣聲朝 由安徽格意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銀鼎律師事務所
紀舸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
唐夢娟 由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美林律師事務所
鄧俠 由北京市煒衡(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時憲律師事務所
阮國麗 由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
婁丹潔 由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馬鞍山市(1人)
杜婷婷 由安徽長城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馬鞍山)律師事務所
三、池州市(1人)
陳龍 由安徽青華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典司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