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94.07.05
【實施日期】 1994.07.05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邊界制度條約》的決定
(1994年7月5日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批準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于1993年12月3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邊界制度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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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邊界制度條約》的決定
來源: m.yestaryl.com 日期:2023-08-24 閱讀:次
【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94.07.05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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