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發(fā)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核安函〔2024〕8號
施行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江蘇蘇中開關廠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變更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許可證的請示》(蘇中司〔2023〕06號)收悉。經研究,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guī)章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許可活動范圍變更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你公司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方面滿足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條件,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許可證》[國核安證字S(22)27號]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2)29號]許可活動范圍表中1E級直流開關柜設計和制造能力特征參數(shù)由“額定電壓220V及以下,額定電流1600A及以下,額定短路開斷電流30kA及以下”變更為“額定電壓250V及以下,額定電流2000A及以下,額定短路開斷電流50kA及以下”。
你公司應按照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和制造質量。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