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起“用敲詐勒索罪懲治信訪人”的刑事案件。劉某因政府不按拆遷協(xié)議安置問題信訪,某政府派人截訪,扣押信訪人身份證(沒有身份證就無法進入政府大門登記信訪),非法軟禁信訪人(來源被告人供述),逼迫信訪人回來,截訪人出錢報銷路費成了信訪人敲詐勒索罪的事實理由,一審判信訪人敲詐勒索罪一年九個月,至今還關在看守所。
一輪辯護:略
二輪辯護:補充一點關于“信訪不是刑法意義上的敲詐勒索行為”的意見
信訪和法院訴訟是一樣的,都是一種合法的維權方式。信訪人因為信任政府,才會到政府反映問題。因為信任法律才到法院訴訟。如果問題不實,訴求無理,耐心解釋答復或者不再受理即可。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了解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機關、單位應當暢通信訪渠道,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信訪事項,傾聽人民群眾意見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政府不應該擔心人民群眾信訪,不能打擊報復信訪人,更不應該用刑法懲治信訪人。《刑事審判參考》第347號案例提到,犯罪的本質特征是行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結合本案證據(jù),辯護人并沒有看到劉某的行為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相反,本案的政府接訪人員存在多次違法行為,多次違法扣押信訪人的身份證件,多次非法拘禁信訪人,導致信訪人無法登記進入政府機關反映問題?!毒用裆矸葑C法》第15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只有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執(zhí)行監(jiān)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條、有組織地多次短時間非法拘禁他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續(xù)時間在四小時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計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法律,法律的尊嚴才能樹立,人民群眾才會對法律產生信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庭后,辯護人在提交書面辯護詞的時候附一份類案再審無罪判決書《(2013)瀘刑再終字第1號》。
辯護人:蘇義飛
日期: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