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是否送達被害人?
蘇義飛律師:需要送達被害人。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jīng)Q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一百八十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jīng)Q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三百七十七條 不起訴決定書應當送達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被不起訴人及其辯護人以及被不起訴人所在單位。送達時,應當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及其訴訟代理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應當告知被不起訴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七日以內(nèi)向人民檢察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