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7〕第258號
計群等23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
一、 合肥市(10人)
計 群 安徽文奇律師事務所
高紹璞 安徽文奇律師事務所
董如軍 安徽事茂律師事務所
夏 冰 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陶 莎 安徽深藍(合肥)律師事務所
韋 國 安徽安天行律師事務所
翟衛(wèi)東 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司曉波 安徽景森律師事務所
張 馳 安徽天瑞律師事務所
丁華芳 安徽中特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2人)
韓 雪 安徽嘉聞律師事務所
余永明 安徽北方之光律師事務所
三、蚌埠市(1人)
李玉斌 安徽徑橋(蚌埠)律師事務所
四、滁州市(2人)
高志文 安徽亭城律師事務所
王 宇 安徽蘇滁律師事務所
五、六安市(1人)
袁 亮 安徽冠楚律師事務所
六、宣城市(1人)
蔡 鑫 安徽皖寧律師事務所
七、安慶市(5人)
楊 林 安徽高辰律師事務所
汪小勇 安徽人人律師事務所
方 芳 安徽長江律師事務所
黃新明 安徽文法律師事務所
吳亞君 安徽文法律師事務所
八、省直所(1人)
倪 偉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