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四年前,22歲的我被已婚男騙吃飯后不讓我回家然后發(fā)生關系,就這樣四年了,他一直說會離婚娶我,結(jié)果今年三月我跟他提出分手,他說他協(xié)議離婚了,我心軟又和他和好了,現(xiàn)在我懷孕了要和他結(jié)婚,他就說他只要他自己的家庭,不要我,還要我一定要把孩子打掉,我現(xiàn)在都26歲了,2年前為他留過一次產(chǎn)了,錢也被他騙光了,我不知道現(xiàn)在該怎么辦?家里人都不知道,我很無助,請?zhí)K律師幫忙!
蘇義飛律師:我國《民法典》中并沒有提出性權利這樣一個概念,但這是基于人身權益所發(fā)生的一個民事權益,應當予以保護。故應對人格權作廣義的理解,采用概括方式確認性權利屬于人格權,所以最終認定為侵犯性權利。對方用欺騙行為侵犯女子性權利,應當認定為主觀過錯?!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span>
一方面是女方對婚姻法不了解,讓男方有機可趁;另一方面就是法律意識淡薄,處理婚姻關系不慎重,盲目相信男方的甜言蜜語?;橐鲭m然不是女人的全部,但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結(jié)婚一定要慎重,否則就會發(fā)生家庭暴力、騙婚、遺棄孩子等不幸的事情。女青年應該認真學習文化知識和法律知識,增強自己對社會的適應能力,當受到侵害時,才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