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就用交強險互碰自賠嗎?
蘇義飛律師:“互碰自賠”辦法就是指當機動車之間發(fā)生輕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時,如果滿足一定條件,則由承保車輛各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有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對本車損失進行賠償?shù)霓k法。各方車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不再需要到對方的保險公司往返奔波。
《(2008年)交強險財產損失“互碰自賠”處理辦法》 必須同時滿足:“多車互碰、有交強險、只有車損、不超2000、都有責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賠”:
1.多車互碰:兩車或多車互碰;
2.有交強險:事故各方都有交強險(還未到期);
3.只有車損:事故只導致各方車輛損失,沒有發(fā)生人員傷亡和車外的財產損失。
4.不超2000:各方車損都不超過2000元。
5.都有責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協(xié)商確定為各方都有責任(同等或主次責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