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酒駕、醉駕機動車被交警扣了怎么辦?
袁興軍解答:交警單純以酒駕、醉駕機動車扣留機動車,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交警有權(quán)以酒駕、醉駕為由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guān)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注意此處不是扣留機動車。有的車輛因此被長期扣留,妨礙正常使用,當事人要求交警及時返還車輛,如果拒不改正,可以向督察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 機動車駕駛?cè)擞邢铝行袨橹?,又無其他機動車駕駛?cè)思磿r替代駕駛的,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除依法給予處罰外,可以將其駕駛的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guān)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駕駛證的;
(二)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仍繼續(xù)駕駛的;
(四)學習駕駛?cè)藛T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