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2021〕第272號
江旭東等19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8人)
江旭東 安徽尚藍律師事務所
謝翠 安徽眾適律師事務所
張新華 安徽匯思律師事務所
汪麗 安徽滴皖律師事務所
蘇明飛 安徽通聞律師事務所
馮新悅 安徽子秀律師事務所
徐步 安徽漢仁律師事務所
袁登宇 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1人)
丁智勇 安徽智立律師事務所
三、馬鞍山市(1人)
嚴太霞 安徽華冶(博望)律師事務所
四、宣城市(1人)
武南閣 安徽皖盛律師事務所
五、銅陵市(7人)
吳文胤 安徽景旺律師事務所
程丹妮 安徽景旺律師事務所
劉 盼 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
何子安 安徽銅鼎律師事務所
丁萍 安徽銅鼎律師事務所
魏晴曉 安徽憲達律師事務所
葉澗蓉 安徽華律律師事務所
六、池州市(1人)
郭夢川 安徽天貴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