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64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北京京安(合肥)律師事務所、安徽匯龍律師事務所、安徽惠君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北京京安(合肥)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高飛變更為劉海軍;
安徽匯龍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闞輝變更為鄭權長;
安徽惠君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劉加勇變更為王洪仁。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