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3〕352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泗順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的名稱變更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泗順律師事務所變更為安徽科鑫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8月15日
皖司許〔2023〕283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陳永、蔡震、朱家歡、劉歡: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關于設立安徽泗順律師事務所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安徽泗順律師事務所設立。
安徽省司法廳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