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2021〕第246號
曹雨生等22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你們專職律師執(zhí)業(yè),予以頒發(fā)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14人)
曹雨生 安徽弘大(合肥)律師事務所
姚俊哲 安徽弘大(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巖 安徽弘大(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思潔 安徽金榜律所事務所
宋冬雪 安徽景森律師事務所
鄧啟濤 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
王圣揚 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劉海波 安徽皖正律師事務所
張燃 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
馬東旭 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東方 安徽滳皖律師事務所
羅杰 北京蘭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劉敏雁 北京浩天信和(合肥)律師事務所
陸必旺 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滁州市(1人)
李廣昌 安徽皖新律師事務所
三、馬鞍山市(2人)
王紅軍 安徽明博律師事務所
王艷 安徽明博律師事務所
四、宣城市(4人)
王美宏 安徽帥奇律師事務所
王鑫 安徽徐健律師事務所
許超蓉 安徽梁安律師事務所
汪韋 安徽師陽安順律師事務所
五、安慶市(1人)
章裕貴 安徽國譽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