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4〕176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王復丁等14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
王復丁 由安徽善維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韻律師事務所
李長玉 由安徽林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勝悅律師事務所
方晏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卓昇律師事務所
魯傳龍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鵬然律師事務所
匡銀鋼 由上海匯業(yè)(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百先律師事務所
張定松 由安徽晟川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芮道光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浙江京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
劉興志 由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亳州)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
陳曉輝 由江蘇圣典(宿州)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康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
胡長波 由安徽凡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梅山律師事務所
尤運生 由安徽冠楚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陸聯(lián)律師事務所
五、滁州市
宋光志 由安徽清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滁陽律師事務所
張龍 由安徽清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滁陽律師事務所
艾紅兵 由安徽清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窈然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