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4〕73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鄒曉珣等17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合肥市
鄒曉珣 由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尹桐桐 由安徽星闌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
顧雪麗 由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盾(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玉光 由安徽同勝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金臺(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燕 由安徽潤天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劉運坤 由浙江京衡(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正律師事務所
張佩思 由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君先律師事務所
章麗麗 由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海華永泰(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曉璐 由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觀韜中茂(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
劉巖 由安徽啟宇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方極律師事務所
陸萬成 由安徽進境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方極律師事務所
劉強 由安徽安港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扶光律師事務所
三、亳州市
吳斐然 由安徽金臻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君光律師事務所
趙春明 由安徽彭線旗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錦朗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
曹乾坤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中特(六安)律師事務所
五、蕪湖市
戴雪萍 由安徽皖通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蕪湖)律師事務所
六、宣城市
梅迪 由安徽梅志宏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明泉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2月5日